“姓名?”
“赵俊哲。”
“性别?”
“不是,我说警察叔叔,您看不出来吗?”
“少啰嗦,问你性别!”
“男。”
“年龄?”
“二十八。”
“工作单位?”
“星辰传媒。”
“为什么打人?”
“不是……警察叔叔,我真不想打,是那小子打女人,欠揍。”
“是欠揍。”警察冷笑一声:“可你也不该先动手啊。”
“是他丫的说老……说我睡了她女朋友,我实在是忍不住才动的手。”
“那你睡了没有?”
“他女朋友已经和他分手了,就算我睡了,关他鸟事?”
“那你睡了没有?”
“没有,真要是睡了,我也就无话可说了,他女友……不,他前女友,是我的同事,昨晚说好了,今天请她吃‘四海一家’,谁知道,快吃完了,她电话就响了,她让她男朋友来‘四海一家’,我同事要分手,男的死缠烂打,然后我同事让我冒充她的新男友。”
“后来呢?”
“后来她前男友就来了呗,先是辱骂我同事,然后还给了我同事一耳光,然后又走到我面前侮辱我,本着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的原则,我就先动手了。”
“他侮辱你什么?”
“他问我他老婆润不润。”
“……”
“你先动的手?”
“严格意义上不算,是他先动手打了我同事的,我只不过是见义勇为罢了。”
“见义勇为?”警察被我逗笑了,“行了,见义勇为还真谈不上。”
“为什么?”我不服气地道,“假如我不认识我同事,只是一个路人甲,看到他在路边殴打一个女人,我上前教训了一下这小子,这难道不算见义勇为吗?”
“不算,他只是打了你那女同事一记耳光,并没有持续对她造成伤害。”
“假如不是一记耳光,而是他手中有刀,捅了我那女同事一刀呢?”
“这……”那警察脸色一沉,低头和旁边一名警察交流了几句,然后说道,“行了,你说的情况都是假如,并没有付诸于行动,不构成犯罪事实,后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