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这个希望非常渺茫,毕竟蝙蝠已经离开了城市,还有谁能做到这一点呢?
虽然他对于警局的一些年轻人很看好,但那也只是看好,他知道即使警察们发现了眼镜,也不一定能追查到这里。
毕竟他现在也不知道自己在哪里,黑衣人们在上了车之后就打晕了他。
现在他所处的环境是一间漆黑的房间,但并不是想象中的牢房,相反,他身下的床铺非常柔软,只是用手摸一摸,也能感觉到丝绸的滑腻手感。
这并不会让他感觉放松,作为一个老警察,他能感觉到周围的环境非常潮湿,有种阴森森的感觉,这里应该是在地下。
看了一眼自己的手表,自己只昏迷了一个小时多一点,这些时间不够那些面包车离开哥谭,所以他现在依旧是在城中。
他缓缓地爬起来,身上的一切都完好,除了枪不见了,就连手铐还在自己的腰间。
好像真的是被请来做客一样,尽管这邀请的手段强硬了一些。
他在黑暗中摸索了一下,按亮了床头的台灯,柔和的灯光照亮了这不大的房间。
在床头柜上,有一杯水,还有一瓶止痛药,阿司匹林,药瓶上贴着处方便签和医嘱,患者那一栏上还写着他的名字。
这是她们从他家里拿来的!她们入侵了他的家!
“对了,芭芭拉!”戈登想起了黑衣女人和自己说过的话,她们还有另一队人去警察局了!
他站起身来,没有去拿药,而是立刻快步走向了房门。
按住把手,只是一拧,门就开了。
当然,丝毫不意外的,门外依旧是有几个黑衣女人在守卫。
“我的女儿在哪里?让我见她!”
戈登犹如发狂一般,抓住了门边的一个女人,但很快就被更多只手拉开。
“戈登局长,我们的老板正在等着你呢。”
这时之前那个打过他一拳的女人从走廊拐角处走了出来,她迈着几乎每一步都幅度相同的步子,缓缓走到戈登面前,皮笑肉不笑地对他说道。
戈登才发现自己现在是在一条冰冷的走廊里,头顶是惨白的灯光,四周的墙壁都是瓷砖,就像是在什么医院一样。
“我女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