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教会聚会

会长团会议和议会会议,应该着重于巩固个人和家庭。 主领职员可以主持聚会(会议),或是请其他人,如一位咨理,在其指导下主持。

聚会(会议)中偶尔会发生某些事情,使得主领职员觉得有必要加以澄清。例如,可能有人教导了错误的教义。

如果发生那样的情况,主领职员应该加以澄清,同时不使任何人感到难堪。 29.2 支会聚会(会议) 29.2.1

圣餐聚会 宗旨 藉着领受圣餐来记念耶稣基督。在这项教仪中,教会成员更新所立的约来承受救主的名,一直记得祂,并遵守祂的诫命。其他目的包括崇拜、建立信心和见证,以及进行支会事务。

与会者 所有的人都受邀参加(见尼腓三书18:30-32;亦见本手册38.1.1)。 次数 每个星期日。

29.2.1.1 安排圣餐聚会 主教团要安排和主持圣餐聚会,并确保圣餐聚会着重于圣餐和建立对耶稣基督的信心。

圣餐聚会的时间为一小时,可包括以下内容: 会前音乐(相关指示见19.3.2)。

聚会开始前虔敬的音乐,可以邀来崇拜的气氛。 致欢迎词。

介绍主领持有权柄人员,或其他来访的领袖。主领持有权柄人员和拜访的高级咨议应受邀坐在台上。总会职员也应受邀坐在台上,除非是参加自己所属的支会。 宣布事项。

宣布事项应维持在最低限度。大部分的宣布事项可以列印出来、以电子方式分享,或在其他聚会中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