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 元盛真是天才

合作方式已确认,元清风开始起草契约。

元清风甩了下长衫,拿起狼毫,开始起草,姿势风流,字体潇洒。

一式两份,起草好后,元清风签上了自己的大名。

元盛拿着笔,认认真真写上了自己的名字,元盛。

呃……

元清风有点懵逼,元盛的字实在是有些……拙略,跟之前的风姿实在有些反差,不禁说道,“元盛贤侄,真该好好练字。”

元盛点点头,“正准备趁着写话本的机会好好练练。”

敲定了话本的合作,元盛开始看毛笔和纸张,砚台不用买,家里还有岳父大人送的上好端砚,不用白不用。

祝晨曦帮着选了一款。

“小娘子真有眼光,这是一只北狼毫,由上好的关东黄鼠狼尾毛制作而成,价值八两。”

元清风瞥了一眼小二,平时没看出来,小福还挺嘴快,“贤侄,你如果想要,五两拿走。”

这位叫元盛的小书生很合他眼缘,两人又是同姓,说不定五百年前是一家。

元盛本来想买个便宜点的,美髯大叔都主动降价了,他只能道谢,让小二包起来。

看美髯大叔的气度和穿戴,不太像为了三两银子,跟小二搞营销套路的人。

接下来,元盛开始挑纸,纸张的种类有很多,最好的是宣纸,质地绵韧,纹理美观,洁白细密。此外,还有竹料做的连史纸、毛边纸,树皮做的白棉纸和黄棉纸。

元盛选了价格适中的白棉纸,一刀纸二十五张,一共两百文。

元盛直接买了五刀纸,加上毛笔一起付了六两银子。

元盛,祝晨曦和美髯大叔大叔告别后,就离开了。

祝晨曦其实有一肚子疑问,但是当着外人不好说,两个人到了街上,她终于拉住了元盛的衣袖,“郎君,万字五十两的约稿费实在不低了,你为什么没有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