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十年

“虽然你也来了,但我的弟弟在出发前三令五申的告诉我一切都要听雷恩的。”科洛尼亚停止了动作,看着希尔西斯严肃地说道,她不想因为希尔西斯的出现导致原本的行动出岔子,一个是为了她的弟弟,另一个是为了她自己,她的诅咒又开始加重了。

“嘿,尊重我下好吗?我是恐惧领主!我没那么蠢!我知道分寸!还有,我们的利益和敌人是一致的!”希尔西斯释放了他的本性,毕竟这里也没外人,他也不需要维持什么人设。

起初希尔西斯还在脱他的贵族长袍,最后干脆直接撕烂了,在这里也没必要穿贵族长袍了,而且贵族长袍在战斗的时候已经破破烂烂了,如果没有最里面的海龙皮凯坦挡了几下,他都来不了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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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有两件备用的长袍。”雷恩说完后,走了出把站在金字塔外面的家族守卫叫了回来。

又等了一会后,来了一群灵蜥侍者,他们扛着木材、食物和毛皮地毯,其中一名灵蜥把一个沉重的挎布包和一袋驱虫粉交给了雷恩。

“这是霍罗妥的编织工艺品吗?”雷恩拎着挎布包掂了掂分量后看向灵蜥侍者问道。

“是的。”

等灵蜥走后,家族守卫们把火升了起来,随着篝火的气体随着通风的路口排出,杜鲁奇们围坐在篝火旁边烤着火。

雷恩从水果篮子中拿出一枚红芭乐抛给了希尔西斯。

“红芭乐,很甜的,嚼起来糯软香甜,不过需要切开吃。”等希尔西斯接过后,雷恩嚼着昆虫干说道,他发现昆虫干这东西是真的顶饿,反正现在也没有味觉和嗅觉,他也不在乎了。

说完雷恩又从挎在身上的挎布包里掏出成块的黄金递给了身边的一名家族守卫。

家族守卫震惊的看着眼前的黄金,手中的食物都拿不住了,直接掉在了地上,虽然他的内心贪婪并渴望,但他不敢去接,这块黄金也太大太贵重了。

希尔西斯本来拿着锯齿匕首准备切开红芭乐的动作也停下了。

“拿着吧,这是你们从克拉卡隆德一路到这里的战利品。”雷恩说的时候又把黄金在手里抛了抛,之后硬塞进家族守卫的手中,然后从挎布包里掏出一个成色有鸡蛋大小的红宝石递给了家族守卫。

雷恩知道以达克乌斯的康慨会在任务结束后给与这些家族守卫们更多的奖励,他这么做也不是为了收买人心,他只是想把这些看到了黄金和士气低落的家族守卫安抚住,他太知道杜鲁奇对黄金的热衷和喜爱了,没有什么比黄金更能杜鲁齐的激励士气了,他不想在任务的最后一步时候出漏子,闹出一些令他难堪的乱子。

“大小姐?这?”家族守卫把黄金和宝石紧紧地抓在剧烈颤抖的手里,但仅存的理智也让他止步于此,他不敢揣进怀里,他说的时候用求助和渴望的眼神看向家族的大小姐。

“很多吗?难道你们没看见进城之后建筑上随处装饰的黄金吗?那些蜥蜴人身上戴的可不是什么黄铜,都是黄金!这里是露丝契亚,不是纳迦罗斯,这里最不缺的就是黄金!等事情结束后以达克乌斯大人的康慨,他会给的比这更多!”雷恩不在乎地说道。

“这是你们应得的。”科洛尼亚只是简单的看了一眼就随意地说道,她接着看向希尔西斯说道,“我们打个赌?”

“什么赌?”

“我赌这几位在结束任务后,我的弟弟会给他们丰厚的奖赏,不过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赌我的弟弟会让他们从地狱之灾家族脱离出去,担任雷恩的扈从,成为塔凯亚家族的家臣。”科洛尼亚笑着说道。

“不赌!抱歉!没兴趣!”希尔西斯翻了个白眼三连拒绝道,之后就低下头继续对付手里的红芭乐。

希尔西斯同样了解达克乌斯,他是知道达克乌斯的康慨,达克乌斯有很大的几率会这么做,那他为什么要赌这种必输的赌呢?而且科洛尼亚明显是在逗他,他也不需要和科洛尼亚保持很好的关系,巫王之手是科洛尼亚的弟弟,不是科洛尼亚,他不是傻子,他是傻子的话也混不到今天的地位。

科洛尼亚无趣的耸了耸肩,继续一边吃着食物一边看着雷恩不断的从挎布包中取出黄金和宝石,同时她也在感受这座城市里浓郁的魔法之风。

虽然他们只是地狱之灾家族的守卫,不作战的时候只能站岗和训练,但他们都是从克拉卡隆德的部队中精挑细选出来的,都不是傻子,能混到这一步的都很聪明,他们缺少的只是一个机会!

起初家族守卫们听到大小姐说他们会从地狱之灾家族脱离出去的时候很惶恐,随后就变成了狂喜,他们知道这一路上的付出换来的回报是如此的丰厚,他们得到了一个宝贵的机会。他们都知道家族内谁是核心,谁有影响力,雷恩作为达克乌斯少爷身边的亲信自然不言而喻,而且这一路上,他们对雷恩的能力和性格也表示认可。

一夜无事,虽然这里很安全,但雷恩出于谨慎还是安排了守夜轮岗。

雷恩可能是虫子吃多了,热量散发不掉,睡不着觉的他靠在金字塔过道光滑的墙壁上思考着,时而看着被暴雨洗礼的赫斯欧塔,时而又望向什么都看不到的远方,他脑海中的声音在呼唤着他去那个方向。

可能是跟着达克乌斯的缘故,雷恩现在感觉自己是真的不在乎金钱了,之前他是真的很在乎,他百岁之前一直过的很拮据和窘迫,似乎克拉卡隆德的权贵家族就没有塔凯亚家族一样,如果不是他们另一位叔叔与地狱之灾家族有点关系,能跟随恶毒神殿号参加突袭,也许塔凯亚家族早就消亡了。

雷恩想到了他的父母,又想到被他们三兄妹杀死的疯子叔叔,他们另一位叔叔知道被他们三兄妹杀死的叔叔情况,并没有责怪他们,反而认为他们是家族复兴的希望,把家族仅剩的索维林投入到三兄妹的培养中,甚至家族的祖宅都迟迟无法获得妥善的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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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恩连自己成年的哈克西耶试炼之航都没参加过,更别提家族的试练了,第一次坐船远行还是跟随达克乌斯,他清楚的记得出发之前他的哥哥把家族内仅剩的一副好盔甲穿在了他的身上,那套盔甲似乎驱散了他的自卑,带给他无穷的勇气和骄傲,能让他在达克乌斯的面前抬起头。之后嘛?

跟随达克乌斯的这十年是雷恩活的最有意义的十年,他觉得众神卷顾了他,卷顾了塔凯亚家族,他在达克乌斯的身上学到了很多,在他的眼中达克乌斯就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杜鲁奇,他在达克乌斯身上感受不到痛苦和仇恨,而且达克乌斯具备杜鲁奇所不具备的特质,比如康慨、仁慈和亲善,他甚至没见过达克乌斯对他的扈从们宣泄过怒火,逢战还会身先士卒,带领他们勇敢战斗,也会为他们考虑,赏赐他们大量的财物和魔法物品。

这是达克乌斯第一次交待雷恩这么重要的事,就像达克乌斯所说的这是一场关于他的试练,他要获得成功,他必须获得成功!他不想第一个面对达克乌斯的怒火,他承受不了,他们三兄妹也承受不了,塔凯亚家族更承受不了。

“我对钱不感兴趣。”

达克乌斯曾经说过的话成了雷恩内心的写照,他麻木了,他见过了建筑全是用黄金铸造的神庙城市,他看到了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黄金和宝石,虽然他只能获得那么一点点点,但也足够了,现在的塔凯亚家族根本不缺财富!也不缺权势,如果达克乌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