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现在纯生牛排几乎已经没什么人吃了,一般人还是受不了那种带血的味道,尽管并不浓郁,但人类的本能还是抗拒的。
哪怕生牛排的口感比较嫩,大家也接受不了。
一分熟也没什么人吃,这跟生吃也差不多。
但三分熟有一大批拥护者,这个成熟度,在这些人看来,是恰到好处的。
虽然里面肉的缝隙里还有浓郁的血水渗出,但已经吃不到血的味道,而且肉质非常鲜嫩,基本没有那种厚重感。
又因为略微煎制后,其中的味道也能混合在一起,从口感到味道你,是有一大批人喜欢的。
但三分熟毕竟还是生的多,其中令人遗憾的就是汁液里浑身的血水,虽然没什么腥味,但让牛排的味道大打折扣。
而七分熟的却失去了那种鲜嫩的口感,血水几乎没有,却也不怎么鲜嫩了。
纳尔逊道:“我认为但从口感上来说,这块牛排的鲜嫩程度堪比三分熟的牛排,但里面的味道却不输七分熟的牛排,同时兼熟牛排里面恰到好处的饱满汁液,绝对是极品牛排!”
这一番话说出来,大家都目瞪口呆。
格里菲斯尤其是无语,你特么要不要说的这么夸张?
一熟的牛排,把所有牛排的口感优点都集合在一起?
老子不信。
“纳尔逊先生,我不信世界上有这种美食,也不信有人有这种能力熟就熟,不可能兼具那么多优点!”
纳尔逊道:“格里菲斯,很遗憾这是事实,你如果不信的话,可以尝尝!”
他放下刀叉,做了个请的手势道:“如果单单是我说,我想不足以让大家都信,各位都可以来试试!”
“而且我想告诉大家的是,这是一道不折不扣的美食,这辈子我吃过的最好的牛排……”
刚才你说格里菲斯的牛排你吃过最好吃的,现在又变成安然的了?
格里菲斯第一个不信!
不信邪的拿了刀叉来,“我倒要试试有多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