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斗笠人

剑魔携香 临剑 3587 字 16天前

“云梦,等我,马上回来。”

韩夜感激地望了一眼司徒云梦,终于握紧拳头,头也不回地跑出了酒家。

司徒云梦无力地望着韩夜离去的高大背影,满怀希望,意识也逐渐模糊,终于缓缓合上双眼,陷入昏迷……

再说薛燕抱着怪剑在镇子的大街小巷里穿梭,以为这样能甩开神秘的怪客,谁知这家伙速度非比寻常,居然一直这么跟着。

撞破墙壁、撞翻摊子、撞飞路人一概不管,只取他认为最近的道路,才一会儿工夫,整个小镇就被这个蛮横的斗笠人搅得乱七八糟。

斗笠人追着薛燕到了民宅区,薛燕一个机灵、绕墙而走,而斗笠人则径直朝民宅里冲去。

某处民宅里,一对父女正在吃午饭。

女儿扒了两口饭,放下碗,担忧地对父亲道:“爹,隔壁家那条大黄狗好凶!天天冲我叫,我怕它咬我!”

“怕什么?”父亲一边夹菜一边毫不在意地道:“咱们家和他们家不是隔了道墙吗?那畜生怎么可能咬得到你?安心吃饭。”

“嗯。”女儿听话地点点头,拿起筷子吃饭,忽听“轰隆”一声巨响,墙壁被一个庞大身影撞出个窟窿,紫色身影并没有停下,而是撞破另一边的墙冲出去,只留下一堆残砖和尘烟。

“汪汪汪!”

犬吠声响起,大黄狗追着斗笠人从隔壁冲了进来。

“哇哇哇!”

惊哭声发出,小女儿躲到父亲身后。

……

斗笠人眼里除了宝剑便再无其他,他横冲直撞出了民宅,却发现薛燕已不在视线当中,于是纵身一跃,飞到空中,双眼发出诡异红芒。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那红芒一出,视野立马扩大了数百倍,这也使得他能轻松地看到数十里外的事物。

“嗯……在那!”

斗笠人望着远方林子里跑动的娇小身影,不禁一喜,收回目光,如闪电般朝着他的猎物扑去。

却说薛燕抱着宝剑往林子跑,她料想斗笠人就算速度再快,只要自己隐蔽在林子中,便是大罗神仙也很难追到。

所以跑了约十几里路后,她减缓脚步,边走边恢复体力。

正当薛燕心里嘲笑那人傻头傻脑时,忽听头顶上方传来一声:“哪里逃!”

说时迟那时快,一道紫色闪电轰然炸在薛燕身前,扬起一片碎石尘烟,尘烟散去,薛燕才发现那并不只是闪电,而是随着闪电一同落下的斗笠人!

原来,这斗笠人竟是打出闪电,并且跟着闪电一起冲过来,这样追踪方式凡间恐怕无第二人能做到了!

薛燕惊愕之余,娇小的身躯不住颤抖。

“魔剑!拿来!”斗笠人伸手缓缓向薛燕走过来。

“这把剑……”

薛燕害怕地望着怀中之剑,终于把心一横,冲怪人娇喝道:“这把剑不是你的!就不给你!”

“臭、丫、头!”

斗笠人伸出巨手一把朝她拍了过去。

薛燕怕死怕得要命,再没有心情想别的东西,只是闭上眼睛下意识往后躲,心想自己指不定被打成什么肉酱模样。

正当此时,却听身边传来嗖地一声,疾风刮过,她感觉自己肩膀已被人搂住,快速往旁边带去。

斗笠人一掌拍了个空,薛燕则早已不见踪影。

那么,是谁救了薛燕呢?

自然是韩夜。

此刻他正抱着薛燕娇小的肩头,把她拉到十丈外的树旁,骂道:“你不是最聪明吗?我看你笨得没救!”

薛燕转眸一看,顿时心中五味陈杂!

“你……!”

薛燕美眸里泛起的热泪,她冲韩夜发火道:“你以为你聪明到哪去?姑奶奶拼了命救你俩,你还跑来送死!”

韩夜温和地看着薛燕,诚恳地道:“燕儿,我们只是不想丢下你一个人。”

薛燕被这句话惊呆了,任由韩夜抽走她手里的剑,除了凝视,再没说过一句话。

韩夜没有再关心薛燕,而是抚摸着那把怪剑,心道:“宝剑啊宝剑,现在只能靠你了,让我看看你那翻天覆地的本事吧!”

等斗笠人发现位置并扑过来时,韩夜已拿起宝剑,催动玄元真气,剑上红色咒文闪耀,他借着咒文向斗笠人打出一道二尺来粗的火焰,火焰将周围的一切都烧尽,连空气也变得扭曲。

斗笠人极为不屑地举起巨臂一挡,火龙撞上巨臂便散作火花,像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

“哼。”斗笠人放下挡住面部的巨拳,仔细一看,却发现韩夜和薛燕都不见人影了。

“休想从我手里逃掉!”

斗笠人说着又飞上天去,用红芒之眼四处搜寻,待看到韩夜后,又追了过去。

再说韩夜带着薛燕跑,薛燕看了一眼身边默不作声的韩夜,又骂道:“良心给狗吃了!”

韩夜回看了薛燕一眼,道:“这时候你还有心情骂我?”

“云梦呢!”薛燕生气地嗔道:“人家大老远从家里跑出来找你,你撇下她不管,不仗义!等下走丢了怎么办?”

“那人的目标又不是她。”韩夜冷静地道:“等我们绕开那人,再回去与她会合……还有,你既如此关心她,为何不早对她讲?”

薛燕嘟哝着嘴,道:“我一开始不是以为她虚情假意嘛,刚才她那么拼命都要救你,我看也就傻了点,心眼挺好的,值得我薛女侠交朋友!”

韩夜和薛燕还以为他俩真的有心情闲聊,等他们以最快身法跑到一座木屋边时,青天白日却有一道紫雷落在他们身前。

巨响震山,怪力撼地,紫雷中走出一人,那人头戴紫色斗笠,抬起的巨拳遍布咒文。

“魔剑!拿来!”

斗笠人伸出手来、盛怒不已地冲韩夜二人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