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新农体系(1)

三塑强汉 深山老僧 1160 字 7天前

蔡成在民间的声望,虽然刚刚建立,就已经一飞冲天,达到了极高的程度。

这当然是管亥等人有意宣传的结果。

前来黄县的士族乡绅,没有人离开。他们都集中在管氏农庄内,眼中只有一件事:联合商号。

还没等流民离开黄县,郡府就已经公布了“成立联合商号”的公告。

公告宣布:

任何人都可以加入商号,并以初始投入的多少,来计算入份几何,并决定年终的分润。

蔡必作为郡府指定的商号大掌柜,每年有一分的分润,就是全部利润的百分之一的分润,但不拿工钱。

商号其他人手,全部拿工钱。

蔡家不出资,也不占有年终分润权。

蔡立公开声明,蔡家让利,是为了整个东莱的繁荣昌盛。

不仅蔡家不参与分润,所有郡府官吏,统统不参与商号分润。

所有士绅,一致称赞蔡郡守大义。

其实他们心里明白,这已经不是大义了。

以他们现场观看的曲辕犁耕种效果,以及八梭纺纱机的纱的速度,他们自然可以知道,商号的赚钱能力有多强。

所以,蔡家让出的可不是一点点利益,那是金山银山。

凭蔡家让出的利益,就可以在一两年内让蔡家成为整个大汉朝十三州的第一大族。

可蔡家竟然把如此巨大的利益,就这么让了,让给了东莱的所有人。

这哪里是大义能形容的?

当然,公告上也说了,日后商号扩张时,还会引入新的股东。

什么是股东?就是出了份子的集体。

比如说,士族乡绅,都是以家族占有份子的。所以该家族就是商号的股东,而家主只是该股东的代表。

开张初始,共筹集一百万钱,一共一百万股。只要占有一股,就是股东。股东就有分润权。

如果股东想退出,也可以根据商号的实际价值,退还股东相应的钱财。

股东不参与经营,商号大掌柜必须由郡府指定,并负责所有经营。

就此,股东的概念在东莱出现,并迅速被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