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第一个接到的护镖就是押送一个犯人。
准确的说,是一个私奔后杀人的死囚。
大致的案情是,这个男子带着同乡青梅竹马的女子私奔到了两县交界处的某个山村,本来想着躲起来过日子,都已经过了好几年日子,后来发现女子不能生育,外加生活拮据,生活中起了争执,男子一怒之下杀了女子,被村中人告发,抓到县府。
这事原本应该是官差的事情,实际上县令已经判了,只不过,执行有些特殊——乡里人知晓此事,当事人家族集体发来签字请愿书,恳求县令将犯人发归家乡宗族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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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说人命官司,直接问斩即可,但乡里人以宗族规矩外加苦主女子家族的恳求为由,县令也就照顾乡民“朴素的要求”,准备让乡里人自己处置,反正按照朝廷法律,这男子必死无疑,到了乡里,无非是就是死得更惨一点……
不过,按道理,应该是派两个官差押送回乡,乡里还得负责派人来接,来回的差旅也要由宗族报销,偏偏那边的苦主家里老人太过气愤,突发急病,连夜病逝,乡里忙着办丧事,人也来不了,官差也嫌差事晦气,干脆就准备找个镖师护送,一般的镖师还真看不上这一趟,好在罗星觉不嫌弃,就接了。
官差那边也怕出了疏漏,还登记了罗星的籍贯出身,得知他在龙泽县还当过兵,倒也放心了不少。
于是乎,罗星就带着一个身上戴枷,脚上戴链,面如死灰的青年男子上路了。
青年男子似乎已经接受了自己的命运,没有一丝一毫的反抗,按照官差的说法,是杀完人就傻了,也没跑。
罗星心中想到的却是,这男子想来是后悔的,不然,跑掉了说不定也能活,毕竟这个年代,还是有很多破不了的案子……
当然,这种悲剧,别说是古代的农耕社会,就是自己穿越前的时代,也偶有发生,不过都是罗星小时候听说了,长大以后就很少见到所谓的私奔了——科技进步,司法的进步是一方面,人心的变化也是一方面。
罗星自己有带队护送的经验,却没有单独押送的经验,也不知道怎么跟这个即将被家族私刑打杀的青年交流。
目的地其实也不算远,满打满算就是一百公里不到,但也足足走了一个多星期——当然,这边没有星期的说法,比一个月更小的计时单位就是半月,然后是天,不过,也有些时候管十天叫一旬,一个月也就分上中下三旬。
青年一路上都很“老实”,反倒是罗星自己多少有些“活泼好动”,一会儿扔个石子打死一只野兔加餐,一会儿爬上路边的大树,掏来几个鸟蛋——罗星还好心地给留了一两个,免得那不知名的鸟儿绝了后……
有时候,罗星也会突然一个加速,以一个惊人的速度跑出半里地去,然后又飞奔回来。
刚开始,青年似乎有那么一点惊讶,但没过两天,就习惯了罗星的动作。
在他看来,这个接了官差的活把自己送回去的镖师,不过是在向他示威——别想跑,不管你跑多快,本镖师都能轻松把你追回来,就算腿脚来不及,手上扔个石子儿都能要你的命。
不过他已经心如死灰,大概也没有那些心思了。
至于罗星,其实也没别的意思……他就想着,这人回到乡里反正也是必死无疑,看到自己练习武艺,也没机会乱说,再者,这人也未必看得懂自己在练习内力的使用方式。
因为青年走不快,每天倒也能按时走到有村落的地方,找个安身之处,也不用露宿荒野。
罗星已经习惯用打坐代替睡眠,半夜就坐在那里盘膝而坐,但又不敢完全沉浸在其中,还得分出一丝精力,免得让青年跑掉,或者是偷袭自己,修行效率下降了一些,不过,这段日子以来,细如发丝的内力已经肉眼可见地变粗了一些,倒也算是小有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