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谄媚的法家,跪舔的儒家

但如果公平公正是维稳的条件之一。

那统治阶层也只能捏着鼻子,忍着恶心,给底层人民一点所谓的公平公正。

就如同当年美国南北战争,林肯签署《解放黑人奴隶宣言》一样。

解放黑人奴隶是为了赢得南北战争。

但如果不解放黑人奴隶也能赢得战争,那他就不会解放。

两者都是一样的道理。

所以说啊,你要真拿着所谓的公平公正去状告统治阶层。

那就只能换来一句:

“堂下所跪何人,因何状告本官呐?”

在古代,越靠近律法之人,越知道律法的本质。

不过是废纸一张。

需要的时候,拿出来针对你一下。

不需要的时候,就收起来,对你来一句“老子就是王法”。

律法就是如此具有观赏性以及可玩性。

其实,律法如此二元与法家有着密切的关系。

先秦时期的法家对君王的谄媚并不比后世儒家对皇帝的跪舔要差。

法家所推崇的思想,可集中概括为“法”、“术”、“势”。

所谓:商鞅变法,申不害用术,慎到重势。

“法”,就是以严刑厚赏来推行法令。

使凡奉法遵令的人无或缺赏,凡犯法违令的人无所逃罚。

“术”,就是君王操纵臣下的手段。

那些声色不露而辨别忠奸,赏罚莫测而切中事实的妙算。

“势”,就是把朝廷的威权尽量扩大而且集中在君王手里。

使其变成恐吓的对象,以便压制臣下,所谓“势”即是威权。

这便是法家最主要的三派思想。

法术势三派各有侧重,而韩非子兼容并顾,故此说他集法家的大成。

从术和势两派不难看出,他们认为最重要的是帝王的权术和威势。

这哪有一点法治的样子,根本就是人治。

就算是商鞅,提出依法治国,也做不到君王与庶人一视同仁。

同样是让君王超脱于律法之上。

秦孝公之子嬴驷触犯律法,但因为其身份尊贵,就只处罚了其师嬴虔和公孙贾。

至于说什么嬴驷流放,更是无稽之谈。

律法之于君王,自然只是其统治的手段。

商鞅能做到刑上大夫,就已经难能可贵了。

就算是法家的集大成者韩非子,也概莫能外。

韩非子同样认为:国家图治,就要求君王要善用权术,同时臣下必须遵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