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喔喔喔,打得不错嘛,矮垛子。”
全程旁观的布鲁尼,鼓掌向贝勒加表示祝贺,野兽人公牛旗帜就地被毁,除零星逃散的劣角兽外无一生还。
而安格朗德氏族仅有火力小组一人受伤,且受伤的原因是瞄准时过于激动,耳朵与枪管接近零距离,导致听力有些麻木。
“精灵老爷的功劳也不小,在旁观时拦下几只獠牙兽,正可谓是一份配得上龙王子的荣耀。”贝勒加不甘示弱,用毛巾擦洗脸上血迹时反驳挖苦。
两人的关系还算不错,在第一次向八峰山挺进时,贝勒加就感觉布鲁尼还算个能说话的尖耳朵。
追求实际与效益,做事风格严谨但不失有趣。
布鲁尼耸肩没有否决,这个野兽人部落的规模并不算大,除了一些战争野兽外,并无对矮人拥有实质威胁的存在。
既然矮垛子愿意吸引注意力,龙王子也不想和恶臭的野兽人交战。
总体而言,杀野兽人的评价与杀老鼠类似,除了一些特别出名的灾祸存在外,人们只会惊呼一句,原来你还真杀过野兽人啊。
走上前几步的龙王子,用铁靴踢打头颅已经粉碎的巨角公牛,虽然如此惨状一部分功劳要归结于安格朗德之锤,但贝勒加本身的实力也不可忽视。
比起从前那名被绿皮撵着满恶地逃跑的小胡子,如今的贝勒加倒也勉强算得上一名勇士。
但赞赏之举肯定不会从龙王子口中说出,布鲁尼一脚将巨角公牛剩余的头颅碾成碎末,
“如今问题出现了,我们该如何向指挥部汇报此地情况,一支野兽人部落的存在可是极为不寻常,废墟并无供他们啃食的生物。
这些野兽人更愿意袭击人类的村庄,而非与一群骷髅架子做邻居。”
贝勒加斟酌些许时间,虽然他更愿意直奔八峰山,但一路上以来也潜意识认为控制恶地乃必要之举。
而座落于腹地的摩茹堪废墟,就是一个很重要的位置。
“不管这些野兽人有什么目的,但缴清摩茹堪的废墟难点之一,在于大片泥泞的沼泽地带,矮人不擅长沼泽作战,而你们应该不想让泥巴玷污精致的龙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