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浩在此后与优恩公司的多次沟通中,明确表示如果不满足其要求,将继续利用媒体进行负面报道,以此对优恩公司进行要挟。
因优恩公司拒绝支付该款项,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时浩于20XX年X月XX日被执法机关抓获归案,其敲诈勒索未能得逞。”
刘林读到这里,旁听席上有两个人已经凑到一起,小声的说些什么。
“认定上述事实的依据有:医院出具的诊治记录,时浩于优恩公司达成三十万元的和解协议及书面声明,时浩要求赔偿两百万元的书面申请,时浩接受电视台采访的视频......”
刘林每念出一个证据,任真就跟手中的证据目录比对一下。
虽然知道大概率不会有什么不一样,但还是对一下心里才踏实。
证据突袭,可不只有辩方会用。
直到刘林念完,任真松了口气。
暂时没有新证据。
很好。
那接下来的方向就比较明确了。
“对一审法院认定的上述事实,原审被告人及诉讼代理人,是否予以认可?”
刘林的问题,让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了时浩。
被这么多人同时盯着,纵使时浩在监狱里打磨了几年,也还是有些顶不住。
下意识的就看向了任真。
他可是还记着,任真说过,该他说的时候可以说,其他的,放着任真来。
见时浩没有说话的意思,诸多目光微微挪了个方向,聚焦到任真身上。
“被告律师,对上述事实是否认可?”
认可吧认可吧认可吧......
刘林心里敲下了一万个认可。
你认可了就好办了。
别给大家找麻烦好吧?
在所有人的注视之下,任真脸色平静,缓缓给出了答案:
“不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