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都说说吧,我们交换一下意见。”
又从侧门出到内部通道,胡书阁看向两位同事。
“先说结论,我认为时浩无罪。”
王文静直接说道:“原审判决认定的证据大多没有问题,但是部分证据缺失,导致认定的事实出现偏差,进而影响了审判思路,是肯定要改判的。”
“改判是跑不了的,新出现的证据要补充上,重新确认过的事实都要更改,但是时浩无罪?这个还是有点问题吧?”
陈起凡一双眉毛拧在一起,看出来他自己都很纠结:
“虽然这个任律师把时浩的行为放到民事领域里解释,但究竟能不能作为最后的判决依据,我觉得还是得谨慎一点。
敲诈勒索和维权索赔,一个是刑事犯罪,一个是民事维权,看起来边界清晰,但它们往往掺杂在一起,非常容易混淆。”
胡书阁点头:“谨慎点是对的,那老陈你说说,你觉得时浩这个行为该怎么划分?”
“我觉得还是得从数额出发。”
陈起凡沉思片刻:“虽然这个案子里,是优恩公司主动提出给时浩赔偿,但也不能就此直接划分到民事领域。
索赔大多数是索赔方提出的,但也存在被索赔方主动提出的情况,因为纠纷的解决,本身就是一场博弈。
时浩不是主动的这个情况是要考虑,但是这两百万的数额肯定是也要考虑的。
在存在侵权关系的情况下,还是要以维权者确信的数额为准,从一般人的立场出发做出判断。
这两百万的金额,明显远远超出了正常人对同类事情的认知。”
要不怎么说人家高院的法官有水平呢,同样的问题,上次开庭的时候也提到过,但当时只说了两百万和时浩遭受的损失不成正比。
陈起凡则是先综合了辩护人的意见,同时从两个角度提出疑问,这样的质疑就显得合理了很多。
王文静立马表示反对:“虽然两百万不少,但也未必就不符合常人认知。
从一般人的立场出发是没错,但是如果放在敲诈勒索里,就不能简单的认为,一般人不认可就是不合理。
我认为要看索赔数额能不能被大多数人理解为情有可原,或者是有没有超过大众的容忍限度。”
容忍限度?
陈起凡恍然,点了点头:“你说的对。”
胡书阁也点点头,显然认可了王文静的说法。
王文静说的很简单,但是直击要害,让他们一下就意识到重点在哪。
索赔数额明显超过损失时,或许不一定会被社会公众认可,但并不意味着就不能被理解。
就像这里的两百万,可能有人会觉得两百万太多了,但是如果考虑到时浩的女儿本就是受害者,加上时浩跟优恩公司之间发生的种种,数目或许大了些,但绝对不是不能理解。
这就是王文静所说的,并没有超过容忍限度。
两百万放在民事领域,伱可以说时浩要的有点多,但若是放在刑事领域,单纯因为数额多就定罪,肯定是跟立法本意有所冲突的。
毕竟刑法的规定本就非常严格,就是为了限缩入罪范围,防止把不必要打击的行为列入犯罪范畴。
“老陈提出看数额有道理,文静说的也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