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第105章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都说说吧,我们交换一下意见。”

又从侧门出到内部通道,胡书阁看向两位同事。

“先说结论,我认为时浩无罪。”

王文静直接说道:“原审判决认定的证据大多没有问题,但是部分证据缺失,导致认定的事实出现偏差,进而影响了审判思路,是肯定要改判的。”

“改判是跑不了的,新出现的证据要补充上,重新确认过的事实都要更改,但是时浩无罪?这个还是有点问题吧?”

陈起凡一双眉毛拧在一起,看出来他自己都很纠结:

“虽然这个任律师把时浩的行为放到民事领域里解释,但究竟能不能作为最后的判决依据,我觉得还是得谨慎一点。

敲诈勒索和维权索赔,一个是刑事犯罪,一个是民事维权,看起来边界清晰,但它们往往掺杂在一起,非常容易混淆。”

胡书阁点头:“谨慎点是对的,那老陈你说说,你觉得时浩这个行为该怎么划分?”

“我觉得还是得从数额出发。”

陈起凡沉思片刻:“虽然这个案子里,是优恩公司主动提出给时浩赔偿,但也不能就此直接划分到民事领域。

索赔大多数是索赔方提出的,但也存在被索赔方主动提出的情况,因为纠纷的解决,本身就是一场博弈。

时浩不是主动的这个情况是要考虑,但是这两百万的数额肯定是也要考虑的。

在存在侵权关系的情况下,还是要以维权者确信的数额为准,从一般人的立场出发做出判断。

这两百万的金额,明显远远超出了正常人对同类事情的认知。”

要不怎么说人家高院的法官有水平呢,同样的问题,上次开庭的时候也提到过,但当时只说了两百万和时浩遭受的损失不成正比。

陈起凡则是先综合了辩护人的意见,同时从两个角度提出疑问,这样的质疑就显得合理了很多。

王文静立马表示反对:“虽然两百万不少,但也未必就不符合常人认知。

从一般人的立场出发是没错,但是如果放在敲诈勒索里,就不能简单的认为,一般人不认可就是不合理。

我认为要看索赔数额能不能被大多数人理解为情有可原,或者是有没有超过大众的容忍限度。”

容忍限度?

陈起凡恍然,点了点头:“你说的对。”

胡书阁也点点头,显然认可了王文静的说法。

王文静说的很简单,但是直击要害,让他们一下就意识到重点在哪。

索赔数额明显超过损失时,或许不一定会被社会公众认可,但并不意味着就不能被理解。

就像这里的两百万,可能有人会觉得两百万太多了,但是如果考虑到时浩的女儿本就是受害者,加上时浩跟优恩公司之间发生的种种,数目或许大了些,但绝对不是不能理解。

这就是王文静所说的,并没有超过容忍限度。

两百万放在民事领域,伱可以说时浩要的有点多,但若是放在刑事领域,单纯因为数额多就定罪,肯定是跟立法本意有所冲突的。

毕竟刑法的规定本就非常严格,就是为了限缩入罪范围,防止把不必要打击的行为列入犯罪范畴。

“老陈提出看数额有道理,文静说的也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