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那些妹套是淫秽物品,我要是知道的话肯定就不卖了。”
刘谦礼的左手挠着右手,声音微不可闻。
“你说啥?什么套?”
付中超手上的动作停下,看向刘谦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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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付,是妹套。”
旁边的庄学玉小声提醒了他一下:“案涉的这些卡套上边印的都是些女性动漫人物,被告管这些卡套叫妹套。”
庄学玉指了一下材料的某处,那一行是之前刘谦礼在执法机关做的笔录,明确提到了“妹套”两个字。
“哦哦哦,是这两个字啊。”
付中超想起来了,当时第一次看的时候他还特意问过书记员,这一看到立马就有印象了:“辩护人继续。”
刘谦礼正在纠结用多大的音量重新说一遍,听到法官这话松了口气。
“对于起诉书中提到的,已经认定的证据和事实部分,辩护人不存在异议。
但是对于公诉人指控的罪名,辩护人不予认可。
同时辩护人要明确的一点是,被告人刘谦礼在接到执法机关的通知后,主动到案配合调查,说明相关情况的行为,是为了帮助执法机关更好的查清事实,而非认为其本身行为构成犯罪。”
不予认可?
费一凡总算是知道,为什么他左等右等,甚至还打电话催了几次,就是等不到刘谦礼来认罪认罚了。
原来是压根不觉得自己犯罪了啊?
“辩护人明确一下,对于公诉人指控的罪名,不予认可的理由是什么?”
付中超从兜里掏出老花镜带上,觉得有些难搞。
上来就对定罪有异议,这后面的庭肯定顺利不到哪儿去。
“公诉人在起诉书中认为,被告人刘谦礼购买、运输带有色情信息卡套的行为,涉嫌走私淫秽物品罪。
但并没有指明,刘谦礼走私的是何种淫秽物品,辩护人认为应该对此点进行明确之后,再对被告人的行为进行定性。”
现在还没有到法庭辩论环节,法官这个问题只是为了了解争议焦点是什么,所以任真回答的很是简短。
“哦哦,是这样啊。”
付中超拿起那沓证据,一边翻看一边说了句:“那公诉人就开始讯问吧。”
看到证据中那些妹套的照片,付中超的皱纹立马就起来了。
这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简直是伤风败俗!
就这玩意,我老人家一眼就看出来是淫秽物品了,这律师还好意思说,不知道被告走私的是何种淫秽物品?
“刘谦礼,根据你网店后台的交易记录,你之前卖过不少卡套,这次应该不是你第一次从境外购买此类物品吧?”
费一凡的第一个问题就让刘谦礼浑身一震。
“不,不是第一次。”
刘谦礼老老实实的回答。
“那你以前买卖的这些卡套里,有没有这些被你称为‘妹套’的卡套?”
听到这个问题,任真觉得不太对劲。
听费一凡这意思,怎么是想把刘谦礼以前卖的那些也算进来?
任真当然知道那是不可能的,但是费一凡这样的问法,有可能会在法官心里留下费一凡不是第一次做这种事的印象。
正在他思考要不要抗议一下的时候,两个声音同时响起。
“以前的都卖出去了,我也记不太.”
“公诉人仅对本案有关的信息发问,如果发现有其他涉嫌犯罪的行为或是物品,可以在庭后启动相关程序另行追责,在法庭上就不要再问无关问题了。”
刘谦礼还没说完,付中超就打断了他,把他本就不大的声音盖住了。
费一凡的问题比较隐晦,其实硬要说跟本案有关也没什么太大问题,但付中超听出了费一凡问题背后的意图,懒得顺着他的想法走,直接就打断了这个问题。
“好的。”
费一凡略微有些尴尬的问了下去:
“你是通过什么方式从境外买到这些卡套的?”
“我有个朋友在隔壁岛国上学,我托他买了寄回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