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士子论政

“那接下来我等该如何行事?那姚宗文和张修德暂且不提,可是袁公、冯公、顾公、舒公四人现在可都在那诏狱之中啊。我等就坐视他们日后被杀么?”山西道御史(正七品)江秉谦说道。

“一时半会儿,袁公他们应该还没有性命之危。现在我们在朝堂上的势力还不够大,等刘阁老当了首辅以后,便可以借机为我等请功。

要知道我等东林忠君爱国之士,可是在当今皇上继承大业,这件事上居功至伟的。

要不是有我等东林之人,在当今皇上被囚期间一直与那奸妃李选侍抗争,并前往解救被囚的当今皇上,最后扶他登基,他还知道要被李选侍囚禁多久呢。

这维护社稷稳定之功、救皇长子于危难之功、以及从龙之功,这么多功劳,当今皇上要是不厚赏于我等,那可真是寒了天下忠义之士的心!

然后,我等趁机在上奏当今皇上,表明袁公、冯公、顾公、舒公四人在这些事情当中的功劳,搞一个功过相抵,相信保他们一命还是没有问题的。”四川道监察御史(正七品)林汝翥(zhù)缓缓说道。

明朝的十三道御史并不是只由一人担任,每道都有若干名御史。

十三道御史定员为北京 110 人、南京 30 人,共 140 人。

比如浙江、江西、河南、山东各有十人,福建、广东、广西、四川、贵州各有七人,陕西、湖广、山西各有八人,云南则有十一人。

每位御史的分工不同,监察方向不同。一般奉命在全国各地行使监察之责。

林汝翥,字大葳,号心宏,福建福清人,东林党人。

明万历三十四年(1606 年)领乡荐授沛县知县,因战胜徐鸿儒部,并且捉拿王普光党有功,不久后晋升为四川道监察御史。

历史中,天启四年(1624 年),林汝翥巡视北城时,仗着东林之势,违反明朝宫中太监犯法必须交予司礼监处置,三司无权过问的规定制度,对太监曹进、傅国兴两人惩以笞刑。

笞刑,用小荆条或小竹板抽打犯人的臀部。

他这一行为惹怒了魏忠贤以及其麾下党羽,司礼监王体乾以林汝翥身为朝廷外官却擅自处罚宫中内监,触犯了朝规为由,上奏皇帝朱由校,要对林汝翥处以廷杖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