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要变天了

“你上网,看看能不能找到点线索。”

陈启明转头对申庆说道。

“我已经查过了,吕东平是被贬到临平镇的。”

“你的意思,他曾经犯过错误?”

申庆点点头,“应该是审讯嫌疑人的时候用了点手手段。”

用了点手段是什么意思,陈启明自然是明白的。

“案子呢?用来案子怎么说了?”

“案子没问题,但程序有问题。”

申庆说着将一个电子文档转给了陈启明。

从文档的内容来看,案子并不算复杂,是一起简单的盗窃案。

犯罪嫌疑人被抓到时,拒不交代赃物的去向,年审了几天之后,吕东平动用了手段。

最终犯罪嫌疑人交代藏獒就藏在他老家猪圈里,案子告破了之后,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找律师把吕东平给告了。

最终,吕东平被贬到临平镇刑警队做了大队长。

一干就是五年,这五年里吕东平除了,抓了一些毛贼之外,再就没有什么像样的政绩了。

当然,一个镇子本身就没发生过什么刑事案件。

小说里那些动不动就灭门,动不动就连环杀人案,现实之中是少之又少的。

按理说,吕东平这种人才,不应该一直待在镇刑警队,最多一两年事太平息了就会被调回去,可他却一干就是五年,并没有半点要调动的迹象。

这一点让陈启明有些不解,真让他奇怪地说,案卷之中并没有提到失主的身份,甚至连名字都没有。

回到单位,陈启明发现赵建伟的办公室还亮着灯,就试着上去敲了敲门。

没想到赵建伟没走,正在办公室里看书。

陈启明将今天走访的情况简单的说了。

赵建伟边听边点头,他对陈启明的工作还是比较认同的。

最后陈启明还是没忍住,问出了自己的疑惑。

“案件中没有受害者的身份,那只有一个可能,这个身份不方便透露。”

赵建伟的回答等于没回答,但好像又回答了。

不方便透露,那说明这人的身份特殊呗。

“您知道是谁吗?”

陈启明很清楚,有些东西外人觉得是天大的秘密,在圈内只能算是分开的秘密。

“这个……”

“等一等,到时候你就会知道了。”

这回答,让陈启明有些摸不清头脑。

什么人连赵建伟居然都有些忌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