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影集团总部,接待室内,韩三枰端坐于主位上,在他左手边坐着的是林纾和另一位中年男子。
听着身边那位男子分析的发行策略,林纾仔细的看着手中的发行合同,其中着重看了票房分成这一块。
一部电影从拍摄出来,到后期制作,走完审核,最后上映。电影所产生的总票房主要是由三方分账,其中电影专项基金和营业税是固定的8.3%,而院线综合下来差不多要拿走50%左右的票房。
剩下的41.7%才是出品方和发行方的钱,这笔钱如何划分就涉及的更宽泛一些,除了公司层面的事情,还要考虑明星成分、导演成分等等。
如果简单给个概括的话,一部成本3000w的电影,想要不亏损那它下映时票房至少要有1亿。
这个收益比例下,十部电影几乎有八部是亏损的,能够产生收益的实在寥寥无几。这也是林纾说出想要靠电影赚钱时,钟卫国会感到可笑的原因。
中影给的条件还算合理,其中发行代理费和发行成本都会算入后期票房分账,不过也因为这样,林纾这部电影的首映规模也就大不了。
“……电影首周我们打算只在京城、沪上、羊城、深市等主要城市放映,具体院线排片比例到时候再商议。等首日票房结果出来以后,我们在制定第二周的发型策略。”
说话的人是翁立,他在中影担任发行部经理,同时也是对外的新闻发言人。
林纾缓缓把合同合上,条款并没有太大问题,某些方面甚至可以说是条件优厚了。
至于发行策略也十分合理,因为发行公司也是要赚钱的,如果电影票房潜力不佳,他们也不会投入过多的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