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政全书》里真正称得上实用的,便是针对明朝实际国情所提出的“棉稻轮作”。
明初的湖广还未真正大开发,以苏杭为主的江南依旧为全国的主要产粮区,但这不妨碍明朝江南的棉花种植产业兴盛。
应该说,早在元初的至元二十六年(1289年),元廷就在福建、浙东、江东、江西、湖广设置了木棉提举司。
专门主管地方的棉花种植,与棉花推广产业。
而到了本朝大明开国,朱元璋甚至明确下旨,民间有五亩到十亩耕田的农民,必须要栽种桑、麻、棉花各半亩。
如果超过十亩,种植面积就要翻倍,算是将棉花的种植,直接上升了到法令的层面。
而后,湖广大开发,成为新的天下粮仓,长江流域的棉花种植产业,彻底一发不可收拾。
也造就了明清的“江南繁华”。
但这种繁华是有代价的,过度的种植棉花,会极大的损害地力,并且引发剧烈的周期性病虫灾害。
明中后期,棉稻轮作之法,其实就已经在江南地区出现。
虽然农民弄不懂原理,但还是发觉,两年种棉花,一年种水稻,就能让土地不会出现大的影响。
用《农政全书》的原话来说就是:凡高仰田,可棉可稻者,种棉二年,翻稻一年,即草根溃烂,土气肥厚,虫螟不生。多不得过三年,过则生虫。
翻译成白话就是:种两年棉花,再种一年水稻,能够蓄积土地肥力,不会生虫病。一旦种棉花超过三年,那就会大幅爆发虫病害。
只不过,伴随明末小冰河期大爆发,各种天灾兵祸层出不穷,粮食产量下降诱发饥荒,百姓匆忙补种几年水稻。
而商人为了利益,地方官为了贪污和政绩,又勒令百姓毁稻种棉,致使棉稻轮作被彻底玩崩。
说到这里,就连林煜都不得不承认,这些几百年前的老祖宗是真的厉害。
在没有农药的古代,愣是依靠农作物的轮耕,做到了有效避免病虫害,还能进一步调节地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