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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何给有资格应邀参加沛令家宴的人,制定了一条规矩:送礼不满一千钱的,只能坐到堂下,没有资格与沛令和贵宾吕公同席。
这就是公开的要收取高额礼金了。
刘信对此时的秦朝法令制度,其实已经多少有些了解。他知道,秦始皇既然采信的是法家的治国思想,因此信奉“明主治吏不治民”,就是贤明的皇帝更加重视对官吏的管理。为了反腐败,秦始皇对官员贪赃枉法处罚其实是非常严厉的。
“通一钱,黥为城旦。”意思是贿赂一文钱,就要遭到黥为城旦的惩处。
“府中公金钱私贷用之,与盗同法。”意思是私自挪用公款的,以盗窃罪论处。
公务员经商,处流放之刑。
有敢在抄写公文法律时徇私舞弊,少抄或者多抄一个字的,罪死不赦。。。。。。
然而,这样严格的法令,是不是真的就能杜绝官吏们的腐败呢?
其实,像沛令这样的地方官,尽管工资不高,但绝不会缺乏敛财的途径。他们完全可以凭借自己的权势,用各种五花八门的借口,堂而皇之地聚敛钱财。这不,家里来了客人,也可以大摆宴席,让各级官吏公然送礼。
礼金少了还不行。去沛令家吃顿饭要一千钱的贺礼,这大约相当于许多基层官吏半年以上的薪水。可是,上司请客,你敢不去么?
萧何的这一“临时约法”,连刘邦都感到难以承受。所以,迫不得已,才要刘信准备一些礼金,免得空手去沛令府上,惹沛令不高兴。
这是补昨天的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