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六章 要不,试着让秦诗晴和其他女的和平相处?

两个月的暑假即将结束了,很快就得返校。

原本把儿子放养自生自灭的赵丽霞,突然间就又勤快了起来,每顿萝卜咸菜又变回了大鱼大肉,在儿子上学之前,恨不得把他喂肥个五斤。

咕噜肉,糖醋鱼,虾爆鳝背,菠萝炒鸡……甚至还有一大盘的大闸蟹。

可惜这会还不是吃大闸蟹的最佳时令。

“九雌十雄”才是最好的,意思是农历九月吃母蟹,十月吃公蟹,这两个时令的蟹黄蟹膏饱满鲜美,口感达到巅峰,是最为美味的。

现在才农历七月末,八月都还没到呢。

没办法,儿子快要去上学了,等不到农历九月和十月份。

“哇,有螃蟹,太好了!”

苏泽林抓到只螃蟹就啃了起来,却被赵丽霞一个锅铲打在了手掌上。

“赵女士,我先吃一只咋滴了,根据胃口守恒原则,我现在吃了一只,待会吃饭时自然就会少吃一只!”

混子就很振振有词。

他很不理解太后为什么老是阻止自己的偷吃行为,刚出锅趁热吃不是更好吃吗?

我何错之有呀?

“什么守恒原则不原则的,你个浑小子偷吃都给偷出一大堆歪理来了!老娘不管你那么多,总之偷吃就是不行!”

赵丽霞的态度很坚定。

对于偷吃这种恶劣的行为,必须采取零容忍措施!

可惜从小杜绝到大,貌似还是防不胜防,苏泽林那只手都被锅铲敲了无数下,每次进厨房依然屡教不改。

这让太后很是无奈。

都当上大公司经理的人了,咋还一点都不成熟呢。

整天偷吃,这性格究竟遗传谁的呀!

这时老苏走进厨房了,见到橱柜上那盘红彤彤的熟螃蟹,眼睛就不由得亮了。

“咦,今晚买了大闸蟹呀,说起来也好久没吃过了!”

说话间顺手捎了一只,掰开蟹壳啃大快朵颐的同时还不忘评头品足一番:“可惜膏还不够肥,差了那么点意思!”

很好,这下找到答桉了。

颜值这块遗传我,偷吃这个劣性果然是随他爸!

偷吃居然还嫌菜不好,活得不耐烦了!

“你们两父子,都给老娘滚出去!”

苏妈河东狮吼了,音量直接提升五十分贝,整栋房子都在摇晃。

两父子一人手里抓着一只螃蟹,连滚带爬避难。

“叫诗晴过来吃饭,今天她自己在家!”

赵丽霞又怒气冲冲地在厨房中丢出一句话,是说给苏泽林听的。

叫邻家女孩吃饭的差事,混子打小就是御用的传信员。

隔壁叫混子去吃饭也是派秦诗晴。

“知道了,老妈!”

苏泽林边啃着螃蟹边走出门,心中思索着。

没几天就开学了,先和她商量一下返校的日期吧。

由于每次开学季都是新世纪的旺季,所以苏泽林通常会比别人提前个一两天动身。

一来到隔壁,就发现秦诗晴正在给院子里的蔷薇浇水。

这种花儿的花期为每年5月至9月,有些温暖点的地方如琼州和粤省4月左右就会开放,从立春开始持续约半年。

这会已近九月份了,到了花期的尾巴,院子里原本一簇簇一丛丛的蔷薇已是几乎全部凋零,就只剩下最后的一朵,依然努力挺起胸膛绽放着生命最后的美丽。

数量太少,已经没了观赏价值,然而秦诗晴还是小心翼翼地护理着,彷佛把它当成了自己的老朋友一般。

她轻轻抚摸着那朵蔷薇,边浇水边喃喃自语地安慰道:“没关系的,还有我陪着你呢,来年春暖花开,你和你的小伙伴们就会再长出来,到时咱们还会再见面的哦!”

苏泽林停下脚步,看着那个姣好的背影,心中思绪起伏。

眼看我和秦诗晴也快大三了。

掐指一算,重生后也有两年多了呀!

时光的脚步从来都是无声的,它总在不经意间悄然流逝,春去秋来,青春年华刹那方休。

繁华千种,抵不过岁月流年,红颜易老,伤不起光阴似箭。

花儿谢了,来年尚会再开。

而人的青春逝去呢?

前世的秦诗晴和黄盼盼,就在自己身上耽搁了十几年的青春。

重生回到高中时代,苏泽林曾经以为可以好好享受这段最美好的时光。

然而他很快发现,离毕业,离走上社会,离走向人生不同的岔路口的日子,貌似也不是那么远了。

苏泽林突然间害怕起来,嘴里的大闸蟹也不香了。

在重生之前,他曾一遍遍们心自问。

倘若时光可逆流,回到过去的我,是否能能做得更好,曾经悔恨之事,是否可以释怀?

如果放得下,便心中坦荡。

如果放不下,便结成千千心结。

混子以为自己能做得更好,但是现在他的信念动摇了。

他真的放不下。

即便钟表回到原来的位置,也不再是昨天了。

他和秦诗晴的感情纠葛哪怕是前世的事,记忆和卷恋却随着时光逆流停留在了灵魂深处,苏泽林无法当成什么都没发生过。

混子曾经一次次地冲动过。

要么这辈子就守着秦诗晴过好了。

然而冲动的念头最后还是退缩。

真和秦诗晴在一起了,盼盼说不定还是会耽搁十几年,再说了宋雨薇呢?

前世她无怨无悔陪伴了自己十几年,就想要个孩子,然而心愿最终还是没有实现。

这么一想,前世的遗憾是真的太多太多了呀,即便重生了,也永远都无法弥补得完。

要不,我试着让她和其他女的和平相处?

混子突发奇想。

但他随即摇了摇头。

不可能的,试试就逝世!

搞不好哥到时又得被雷噼一回!

想到这里,他不由得长长地叹了口气。

“小林子,什么时候来的?”

听到叹息声的秦诗晴转过身,冲着他嫣然一笑。

少女的笑容很美也很灿烂,尚未染上尘世的沧桑和忧郁,纯净得彷佛不蕴含一丝的杂质。

混子突然有些懊恼,秦诗晴,你能笑得别那么好看吗?

这样的话我就不会被吸引,接近并伤害你了!

苏徐坤无耻地把锅扣在了青梅竹马的头上。

诗你太美!

不能都怪我!

“对着最后一朵花儿说什么奇奇怪怪的话,你无聊不无聊呀!”

混子又啃了两口大闸蟹,只觉索然无味。

随手一抛,螃蟹划出一道划线掉进院子的垃圾桶里。

哥不愧是每天都练转笔的人呀,精准就一个字!

“要你管,我就是喜欢,没看到别的花都谢了吗,就剩下这么一朵,没有伙伴,它多孤独呀,你咋就这么冷漠,一点同情心都没有呢!设身处地,你身边要是没有小伙伴的话,也会很难受的吧?”

少女撇了撇嘴,有点不高兴。

这话有点戳到了混子的内心。

前世他虽然称不上众叛亲离,但最亲密的人确实都离开自己了,秦诗晴出走,父母不给自己踏进家门一步,虽然身边还有好基友和很多朋友,以及不少情人,但总归还是很孤独。

那种滋味,确实还挺难受的。

但死要面子的他却是哼了声:“你这样护着它,未必就是好事,依我说呀,最好今天就来一场大雨,把它也打没了,这样才算是真的和自己的小伙伴团聚。哎哟,你怎么又掐人呀,我说得不是很有道理吗?你也不希望它自己孤零零的留在世上吧!”

混子觉得前世的自己倒是有点像这朵残花,最重要的亲人都不在身边了,却还在世上苟延残喘。

俗话说好人不长命,坏人遗臭万年。

我这种渣男被雷噼了都能重生,就是最好的证明。

要是那记雷把自己噼没了,或许倒算是为民除害了吧……

这朵花一定也不是好花,很可能是朵好色的花,贪恋主人的美色,这才迟迟不愿凋谢!

看着那朵残花,渣男眼中多了几分鄙视,寻思着要不要趁秦诗晴不注意,半夜起床把它给拔了。

“不许胡说,你这乌鸦嘴,它还活着,那就是有道理的,这是上天的安排!”

少女生气地掐着混子腰间的软肉。

“别掐了别掐了,再掐就被你掐坏了,我还要用的好不好!”

“……”

当天晚上,苏泽林做了一个噩梦。

梦里的秦诗晴独自走在海滩上,他向青梅竹马追去,然而少女看似走得不快,却在视线中越来越模湖,任凭混子的呼喊声穿透大海的浪声,她却是没听到,渐渐消失在远方。

“诗晴!”

苏泽林大叫着惊醒过来。

背后已被冷汗浸透了。

这样的噩梦,前世的时候做过很多次,不过重生后还是头一遭。

这就是所谓的日有所思夜有所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