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曹县尉的五色大棒,是为我袁绍所准备
袁绍被刘宏以一种极度特别的方式对待,这件事没人知晓,他也不想让别人知晓。
当他从皇宫中出来时,天色已经极度窥暗。
借助着月光才隐隐约约能够看到自己的手,皎洁无双,素云天际,袁绍抬起头望着天,满天星辰错综复杂的排列着。
自己来到这个时代已经有二十年左右的时光,也不知道在两千年的自己身陷何处,又或是灵魂穿越,又或是时间定格?自己何时才能回到未来。
袁绍摇了摇头,断绝了这个不切实际的想法,既来之则安之。
他离开皇宫范围,向着尚书台的方向走去,来时还是数十人成群结队的将自己拘捕,回去时却已孑然一身。
走在街道上,黑灯瞎火,寂静无声,唯独袁绍的脚步声在这黑夜里蔓延。
他也并不怎么害怕,依稀能够凭借着记忆向前走着。
尚书台位处北部区域,地处其中央地段。
政令皆出此地,故而其街道上修建的倒是异常宽敞,以供使者穿行时不受到丝毫阻碍。
其赴任当天,便是命令小吏们上街寻一染坊,再命工匠做出十根大棒,继而通过染坊染成五种颜色。
那些习惯了深夜买醉的世家公子,又或公卿子嗣都会选择相约赴会,结束后往往都会是深夜时分,这时候他们的出现,便可以从中赚笔外快。
那时,尚未严格到绝对禁止宵禁的程度,县尉也只是提了一嘴,并未具体实施到地方上。
若是偷盗马匹,直接处以死刑,偷盗牛者,额外加刑,最高者可加以死刑。
再加上,如今所处的地带偏偏又属于曹操的管辖区域。
此时有人也只会是当街巡逻的那些县府之人。
汉朝马匹稀缺,又十分昂贵,唯有以重刑明令禁止方可杜绝,旧时偷盗马匹者极多,在此法立下后,立竿见影,市面上的马匹交易鲜少听说有人偷盗的现象出现。
而那人却是偷盗了三十文的财物,经审理后当仗责二十,罚钱一百,劳作三月。
直到有日,一人偷盗,按照律法,盗取别人桑叶不足一钱的柴傜三旬,即罚三十天劳作。
已近深夜时分。
现在,看着这寂静无声的街道,毫无人影。
然而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当有侍卫随从上前喊门时,城门之上门侯郅恽却是偏偏下令不得开门。
一想到这,袁绍顿时被刘宏将其留到现在感到苦不堪言。
这些世家公子,公卿子嗣其实心里都明镜似的,自己犯了宵禁躲避还来不及,若是传扬出去,使得父辈们的名声受到损失,那才是得不偿失。
其颜色多为红黄绿白黑,颜色使用程度越靠后,说明所犯之法越甚。
“雒阳宵禁,百姓官员一律不得出行,违者重处,且跟我们去县府一趟。”
而当那新任县尉赴任时,与往日那些县尉却是大为不同。
故而,往往在面对这个局面时,他们都会不谋而合的选择掏钱了事,小吏们也都会选择默不作声,收下这些可以被称作贿赂的钱财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