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话,这帮混混会比魔族佬更可怕吗?
这么一想,洛伦奇异地平静下来。
“一个孤儿居然想上大学,你要怎么凑齐学费?”
这倒是个尖锐的问题,但上了大学总有办法的,因为大学的奖学金还挺多,还有不少贷款可以选择。学费早就不是什么障碍了……
“到了大城市里到处都是那种有的是钱的女人,或许靠他这张脸傍个富婆,将来就有数不尽的钱呢!”
“对啊,就像他傍上那个红眼睛一样!”
“哈哈,优等生,你在这方面天赋异禀嘛!”
洛伦:“……”
深灰色毛发的兔子垂着眼睛,藏在袖子里的手紧紧握成了拳头。
“怎么不说话了?”
“真无聊,每次都是这样……要不咱们换个玩法?”
“让他在教室里爬两圈?”
几人笑起来,周围的学生有的窃窃私语,有的直接离开,就是没有来帮忙的。
洛伦在有些长的刘海后面观察他们——他试着像苏里埃尔那样去思考,如果是她,现在站在这里,她会怎么想?她会怎么做?
应该给他们一拳的,就算这一拳可能不算什么。
只要够疯,就会有人害怕你。
这是苏里埃尔说的,但洛伦从来没有实践过,他不清楚这是不是一个好的解决办法,或许他应该去和老师说自己被欺负的事情。
如果老师有用的话,这种事也不会持续三年了。
那就试试吧,因为他已经决定要改变了。
这是他第一次尝试以自己的意志去伤害别人。尽管这是自保行为,但他仍然心怀愧疚。
可是如果学校里的阴影追着他,直到他到了大学去,直到他开始工作,直到他老去都没有消散,这样的恐惧追着他,很快就将那点愧疚吞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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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拼命学习不是为了活在阴影里的。
所以洛伦站到了混混们的身边,在他们困惑的视线中,给了欺负他欺负得最厉害的那个人一个大大的拳头。
这个拳头猝不及防,又基于卡特斯的种族天赋,爆发力极高,速度奇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