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有利有弊

金胜先在笔记本上写下了一个重点后,接着问道:“当时,警方到达之后,严勇是不是已经死亡了?”

白亿荣脸色平静的说道:“对的,我报完警差不多10分钟左右,警方就到了。”

“之后,我把他松开,他就已经没有动静了。”

“因为原先报警的时候,我就说了我老婆的情况,警方同时帮我叫的120。”

“所以很快,救护人员随后就到了。”

“他们立刻对严勇进行了抢救,但是没有救回来。”

金胜听完后点了点头,继续问道:“那你当时控制严勇的姿势是怎么样的?”

白亿荣没有迟疑,立马回道:“我一开始用的是部队学的制敌招式,手臂反扭、膝盖跪压背部。”

“因为当时小湘已经昏了过去,我喊了好几声都没有反应,但是我需要掏出手机报警,所以只能换成双手背负、单膝跪压。”

“按理说,这两个方式只能让人不能动弹,会很难受,并不能造成窒息。”

“另外,在我换手的时候,他还是有过反抗的,我能清楚的感觉到他在挣扎。”

“所以,我也很疑惑。”

金胜的脑子里有统子哥灌输的格斗知识,白亿荣一说就懂了。

看来这一点可以调查看看,严勇的死亡是不是还有其它的诱因。

金胜仔细看了一遍所有的资料,只有法医出具的死亡鉴定意见书,并没有尸检报告。

二审的辩护律师,在法庭上提出过这一点。

但是很可惜,由于时间拖的太久,一审已经判决的情况下,尸体已经被火化了。

就算提出反对也没用了。

同时公诉方也进行了解释。

按照《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警方有权决定解剖,并且会通知死者家属到场?。

但在本案中,严勇已经被明确了死亡原因,故此在家属的强烈反对下,警方是不能进行解剖的。

除非在一审的时候,由辩护律师主动提出申请。

只是很可惜,并没有。

金胜也只能在心里吐槽一下对方能力不行了。

不过,还是有一个疑点,虽然死亡鉴定意见书上只写了机械性窒息死亡,但没有明确是哪一种行为造成的。

家属反对解剖,只能说有利有弊吧!

金胜把庭审记录全部都看了一遍,没人提到过这个点,倒是可以打一打。

但是需要一些佐证。

“好吧!白先生,我这边没有什么其它问题了。”

“你想想,还有什么遗漏的没有。”

白亿荣低头沉思了一下,再缓缓摇了摇头,表示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