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警方除了在现场提取属于魏大勇的脚印之外,有没有其他人的脚印呢?”
“是没有脚印,还是没有提取,请进行详细的说明。”
季平信早就已经料到了金胜会有此一问,当即就把另一份报告拿了出来。
“有的,除被告人的脚印之外,警方在弄堂里一共提取了3个人的脚印,但都很浅,甚至不全。”
“根据足迹鉴定专家的报告,3人的脚印留存时间,已超出了死者的死亡时间范围,所以予以排除。”
“另外,由于现场有小一部分的地面被死者的血迹所覆盖,所以无法提取更多的有效信息。
金胜接着问道:“我实地去看过现场,那里有前后两个进出口,请问受害人是从哪一个方向,以何种方式进入的弄堂呢?”
这个问题其实是为了给季平信挖坑,就看他怎么回答了。
季平信微微蹙眉道:“这一点,警方所提供的足迹鉴定中并未直接显示。”
“但是被告人的足迹是从西边延伸至案发现场的。”
“至于受害者如何进入,暂时不得而知。”
很好,这句话正是自己想要的。
金胜也没有继续抠脚印这一点,因为暂时还起不了决定性的作用。
金胜换了一个点问道:“根据死者的尸检报告上显示,叶小婉死前,脑后部遭受过钝器的击打,请问是哪一种?”
“凶器有没有在现场找到?”
季平信直接回答道:“没有,正如被告方律师刚才所说,案发所在地为拆迁区域,周围民房全都已经废弃。”
“各种杂乱的东西非常之多。”
“故此,在被告人有意遗弃的情况下,无异于大海捞针。”
“但致使叶小婉死亡的凶器,以及上面遗留的指纹,都是不可否认的犯罪事实。”
金胜要的就是对方这么说。
这一步步引导过来,就是为了引出自己下面的说辞。
“公诉人,这也是我的疑问所在。”
“为什么前期用于击打的钝器可以丢弃、藏匿,反而导致叶小婉死亡的凶器会被留在原地,你不觉得自相矛盾吗?”
“被告人完全有充足的时间把凶器也给处理掉。”
“另外,死者为什么会到塘中村?”
“是以何种方式到达的,开车还是坐车,有没有目击证人?”
“为什么会特意去取30万的现金带在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