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号挥了挥拳,大家笑作一团,都没把这件事当真。只有处于局内的我,神色逐渐凝重。
舍去姓名过往,是独属于三年二班的校规。
往下二年二班和一年二班,都没这个规定。
但依照她们的说法,在另条线的十四中,每一届二班都有这条规定。
能安安稳稳执行很多年,就必须没出过什么大事,或者出事也能压下的那种,不然家长和社会都不会允许这种奇葩规矩存在。
而且它还必须有足够充分充分或足够糊弄人的理由,让人接受。
强权固然有用,但无法限制人们私下的行为。尤其高中生正处在躁动的年纪,并不是那么服从管教。这种规定,根本无法持续很久。
更别提能发展到抹除个体意识的地步。
看来还有更深的线索。
得想办法进办公室。
年轻人思维一向跳跃,晃一走神,他们已经聊到四天后的开学考,考试结束,也就正式开启第一轮投票。
“我这个暑假一点书都没看,考试肯定完蛋,”二十二号长叹口气,又看向我,“三号救命呜呜呜,现在一号二号走了,你就是我们班最聪明的那个了呜呜呜呜。”
一个没注意,她便扑上来抓住我袖子,软乎乎的脸蛋搭配故作可怜的眼神,让人很难拒绝。
我定定地看着她的脸,在期待的眼神中,坚定又缓慢地抽出袖子。
傻子才给自己增加任务。
她有一瞬红了眼眶,还不等我做出反应,又恢复正常,瘪嘴回到座位,抱着看不完的课本哀嚎。
二十七号笑了笑,低头对我说:“别太在意,她就那样。”
我当然不会在意。
她顿了顿,仔细观察我的反应,小心翼翼地开口问道:“有谁威胁你了吗?”
我垂下眼睑,双唇紧抿,一副不愿作答的模样,反倒从侧面肯定了她的推测。
“这可不行,”她喃喃自语,眼底有黑色缓缓瘀积,她毫无所觉,“这可不行,校园霸凌是违反校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