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团屁颠屁颠地把放着蜂巢的篮子叼到黑曜面前,一趴,就开始你一块我一块吃了起来。
——唉,好想跟饭团要一块啊,我也好想吃。
——加一,闻起来比我最高甜度的营养液还要甜的感觉……
言叙等锅里的肉块彻底变成了红色就把肉给盛了出来,炖得刚好的红烧肉肉皮油亮红棕,瘦肉部分呈现出一种诱人的粉红色,肥瘦相间的肉块上裹满了浓稠的酱汁,散发着蜂蜜的香甜以及肉本身的鲜香。
一看就很好吃。
大家看得口水直流。
红烧肉做好后言叙洗了洗锅,开始做油炸炒竹笋,也不需要过多的材料和步骤,就是加了点盐和蚝油,翻炒到竹笋把油脂吸收得差不多就可以出锅了。
竹笋炒好后言叙又往锅里倒上水,把带肉的骨头给扔了进去,打算等下给饭团它们吃。
蜜汁红烧肉味道还是有点重的,饭团它们尝尝就行,不能吃太多。
菜一端上桌,两人就大快朵颐起来。
楼南熠第一次吃到这么软烂的肉,他忍不住发出一声满足的叹息。
那红烧肉入口即化,肉皮带着一点弹性,咬下去的时候,先是感受到肉皮的软糯,接着是肥肉的油润和瘦肉的鲜嫩。
蜂蜜的甜进一步掩盖住了狗獾肉的味道,楼南熠几乎没有感受到野兽肉特有的腥臊味。
油渣炒竹笋也很好吃,这里的竹笋虽然大,但并没有什么苦涩的味道,清脆干爽,刚好中和了油渣的油腻,很是爽口。
饭团早就抛弃了蜂巢,围在桌子旁边眼睛紧紧盯着盘子里的红烧肉,嘴里不停地流着口水。
言叙挑了两块小一点的肉给饭团和黑曜,说:“你们尝尝就好,可不能吃太多,这肉太油腻,吃多了我怕你们会不舒服。”
饭团和黑曜哪里还管那么多,一口就把肉吞了下去,然后还眼巴巴地望着盘子,似乎还想要。
楼南熠见状,轻笑一声,也学着言叙说道:“你们不能吃太多,听话。”
这俩还是在桌子旁不动。
言叙看着它们的样子,无奈地摇了摇头,又给了它们每人一小块,然后把盘子端到了一边,说:“好了,不能再吃了,等下给你们啃大骨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