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从网上都能查到,算是洛君泽的“明面上的资产”。
一些手眼通天的“能人”还能知道米国“君美影业”及新成立不久的“君华投资”和洛君泽有关系。
“君华投资”当然也有股权架构的顶层设计,但有心人抽丝剥茧也是能查得出的。
何况君华投资的核心班底是以前刘乐乐直属的管理团队,因此不难联想到他身上。
这种情况的出现是洛君泽有意显露的实力。
有的时候,太低调也不好,扮猪吃老虎的弊端就是麻烦会很多,因为别人也不知道你竟然那么牛批!
“君美影业”和“君华投资”是洛君泽“相对隐蔽的资产”,已不是一般人能查到的了。
洛君泽在海外隐藏的资产就多了。
比如:
持股帝都君扬90%股份的香江君扬;
管理着5%爱马仕股份、0.6608%英伟达股份等国外资产的海外投资集团;
洛君泽手里那17.12万枚比特币,以及“CL投资”。
这些资产都归属于开曼群岛或维京群岛的离岸公司,这些公司的信息保密性超级强,董事、股东、负责人、受益人和授权人的信息受保密法保护,不对外公开。
即便动用国家机器都未必能轻易获取公司的详细信息。
因为开曼群岛和维京群岛都是英属,洛君泽这次运作资金的花旗银行是米国的。
另外,即便被人知道了也没什么,因为别管洛君泽的操作多么神奇,但资金来源都是合法的。
拿比特币举例。
华国法律目前是把比特币定义为一种特殊的虚拟商品,就像你去网络游戏里买卖一些游戏道具一样,这是一种数字商品,也可以说是数字收藏品。
因此,你把比特币作为数字商品来使用,没有问题,对于个人买卖,法律上并不禁止。
国家对于比特币的法律红线是:
国家不承认比特币的货币属性,因此,如果你以货币金融的属性使用比特币,便触及了法律的红线。
总之,洛君泽的大部分财富都隐藏在海外,他在国内虽然也有几百亿身家,但只是他全部财富的一小部分。
国内外,明暗交叉布局,洛君泽也是为了对一些“不可抗力”进行自我保护!
当然,有钱能买通天路,没钱难做知心人!
一定程度上,只要你的钱足够多,就能克天克地克人生!
这也只是未雨绸缪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