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这劳什子朝贡呢,明摆着就是亏本赚吆喝,户部却给钱痛快的很,毕竟这是大明君臣少有的,可以一块装逼的机会。
“我记得除了正贡外,还有个什么附贡,你了解目前是什么情况吗?”张世康又问。
“公爷,这个咱家知道。”方正化回道。
所谓附贡,便是朝贡中的附进物品贸易,由进贡使团成员附带而来的商品贸易。
这部分商品被明廷称为“附至番货”或“附搭货物”,原本所占比例很大,可分别于京师会同馆、市舶司所在地进行贸易。
大明不同时期对不同国家的附进物品处理也不一样。
一般来说,是朝廷出钱购买一些,其余允许自由贸易。
但这个自由贸易也是打引号的,有诸多的条件。
第一,交易必须在指定地点和限定时间内,由朝廷派专官主持进行,一般是在市舶司或者会同馆交易,外商与中国军民人等,不得在指定地方以外私相交易。
第二,外商不得收买违禁物品,所谓违禁物品,按《大明律》的规定,包括马牛、军需、铁货、铜钱、缎匹、绸绢、丝棉等物。
凡会同馆内外四邻军民人等,代替夷人收买违禁货物者,问罪,枷号一月,发边卫充军。
当然,还有第三、第四等等繁琐的其他条件,这里不赘述。
“咱家前些年曾随同礼部官员一同接待过那些外国使团,如今这些朝贡国,虽然也携带一些附进贡品,但已经不多,且基本都是他们国常见的杂物,已是敷衍之行。
之所以会形成如此情况,主要是因为于他们来说,这些外藩小国更希望从我大明购买缎匹、绸绢、丝棉等物,而大明律又将这些设为违禁物。
他们国内的商品,于我大明并无吸引力,敷衍带来的也都是些不值钱的玩意儿,在市舶司没有人买,便带到京城的会同馆,由朝廷全部收购。
朝廷倒是也不会对这些杂物出高价,只是让这些藩属国面子上好看而已。”
方正华将自己的经历大致说给张世康听,张世康闻言就点了点头。
说的也是,这不让卖,那不让卖,人家来跟你交易什么?
但朝廷好面子这件事,还是让张世康有些不爽,带过来一堆没什么用处的杂物,朝廷为了让藩属国能回去交差,也照单全收。
大明,你是真特么好!
而且根据这两年张世康的了解,朝廷之所以始终不对外开放贸易,其实也跟朝贡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