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丛和笑着说:“没事,就这样投胎而来的人,一般是不会死的,顶多受点罪。”
果然如同王丛和所说,王风特别的皮实,连病都不会得。
三年后,王晓娟要接回王风,王风还不愿意走,他发现,跟着王丛和,真的是其乐无穷。
“妈,我可以不走不?”
王晓娟一愣,自己的儿子早慧,她是知道的,但没想到,他居然愿意在农村待着。
“你该回去上幼儿园了。”
“不用去幼儿园,我该会的都会了,丛和叔叔已经啥都教会我了,不信问丛和叔叔,我都认了一千多个字了。”
王丛和笑着说:“的确很聪明,一千多个字都认识了。”
这哪里是王丛和的功劳,王丛和念书时候,这小子就跟着一起念,虽然对这个空间的文字有些陌生,但聪明的脑袋一点就透啊。
王晓娟有些为难,她在城里,已经有人给她介绍对象了。
她并没有和对方说她已经有了孩子的事实,主要是因为这件事若是说了,很难找到合适的对象了。
这个孩子本来接回去,也就是要当弟弟的,就说是王母收养的一个村里的孤儿。
但即便是这样也是有风险。
如今见王风不愿意走,以及对她这个妈并不亲密,王晓娟最后咬咬牙,顺水推舟了。
“那好,你以后还在这里待着,我还会来看你的。”
等王晓娟走了,王丛和将王风拎了起来,盯着他的眸子:“为啥不和你妈走?”
“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