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分工合作

我来自朔方 仲实 1748 字 15天前

可即便是在大唐,也只有区区几个边塞大军才供养的起。

重甲骑兵就是个销金窟,是这个时代的BUG。想组建足量的重甲骑兵,需要从数量庞大的战马里,精选集耐力、负重力、爆发力这三个优势于一体的宝马。

因为重甲骑兵,连人带马都要披挂重甲,堪称武装到了牙齿。马匹如果没有足够的负重力,根本不行。

而且,光是负重还不够,马匹还要有足够的耐力。因为重甲骑兵要面对的,一定是两军大规模阵地对战的大场面。而一场大战,最大的特点就是旷日持久,这对马儿的耐力就有了更高的要求。

再下来,马匹还要有超强的爆发力。因为重甲骑兵的作战思路就是碾压,而碾压的前提,是要有足够快的速度才行。

说完战马还要说骑兵。

重甲骑兵的选拔和陌刀队的选拔类似,就是要精选军中最强壮的士兵,而且也只能从骑兵中精选。

和陌刀兵一样,为了能长期披重甲持大刀,重甲士兵要餐餐能吃到肉,才能维持足够强健的肌肉和持久的体力。而在普通人一天连两顿饱饭都吃不到的农耕社会,只天天吃肉这一点,就注定了即便是大唐,也只有极少数的边塞军有这个资本和实力。

所以,李俊要创建的骑兵,必然只能是常规的骑兵。

对骑兵部队来说,作战任务重点有二:一是冲击敌人步兵战队,二是前出斥候游击。所以,即便是一百人左右的骑兵队,也至少要有两个合格的队正。

幸运的是,李俊有胡人出身的阿史那和薛海涯二人。

经过李俊仔细观察,薛海涯相对性格更稳重,行事相对更周密,适合做骑兵主将。而阿史那性格大大咧咧,敢打敢冲,适合做前锋大将和游击将军。

所以李俊拿定主意了,薛海涯做骑兵队主将,阿史那做骑兵队副将。

按照贺鲁将军所说,自己最多会有近五百的人手,那么减去一百人的骑兵队,剩下的近四百人,至少要分成四个步战队。

四个大队的话,除开自己,也至少要选出四个队正。

虽说还要从别的州城调过来人手,但是李俊很明确一点,那就是队正一定要从自己人手里选。

废话,打仗亲兄弟,上阵父子兵。军队自古以来讲的就是个远近亲疏,连自己人都不用,谁还会给主将卖命?还有谁会拥护主将?

丰州少戎军原本有四个队正,但李俊一旦升为校尉,就不会再同时担任队正一职了。

因为从校尉一职开始,就要肩负起大队人马的指挥和调度了,不可能同时兼任队正,一心二用。

丰州少戎军除李俊外还有三个队正,只不过经过刺杀事件,剩下的那三个队正里,一个死了,一个手废了,倒是还有一个轻伤的。

李俊看不上那个轻伤的。

谁都知道,当天的情况下,轻伤最有可能意味着,是某人临阵退缩了。

世上没有完美的人,也没有完美的战士,更没有完美的战友,这都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在日常生活中,人面对困难和危险选择退缩,不论结局如何,受影响的只能是自己,或者还有自己身边的人。

可是,在战场上,如果并肩作战的战友选择退缩,那就意味着对战友的背叛,会致使战友受伤甚至牺牲,严重的还会影响大军的士气和军心。而一旦军心溃散,再想鼓舞士气就难如登天了。

李俊不想把队伍交给临阵退缩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