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凌霄就是他那个偷玩《怦然心动101次》的好基友,但是他还有个身份,就是某娱乐公司老板。
因为沈荞决定要参加选秀,他老爹又是气得高血压,连夜就把他所有的卡都停了,说不回来继承家业,就不认他这个儿子。
于是,沈荞在那段还没进组的日子里,都是到盛凌霄那里蹭吃蹭住。
盛凌霄得知他要参加《偶像101》,惊得下巴都合不上了。
但是那个傻狗也十分天真。
他觉得他沈哥这么帅,唱歌好听,跳舞好看,肯定能火!
大手一挥,就开了公司出来,他和沈荞一人一半公司股份。
他则安心看节目,外加沈荞的经纪人。
而沈荞出去搞业务,顺便卖身进组。
进的当然就是这个《偶像101》。
听盛凌霄有说过,已经给他打点好……
难道就是这个不入流的剧本?
这剧本也太粗糙了,连大纲都没有。
沈荞随便地点了点头,道过谢。
心里已经决定还是靠自己。
沈荞坐在化妆室里的镜子前面,一只手正拿着刷子在他脸上左刷刷右刷刷,视线随着那只神奇的手移动,最终发现除了自己的脸尖了一点,眼睛大了一点,鼻子挺了一点之外,似乎又没有什么区别。
虽然化妆给他的感觉不是太妙,还娘娘的,但这种感觉的确新奇,沈荞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嘴角比AK还难压。
——我也太帅了吧!
拿着刷子的手停顿了一下。
陈嘉茗无语地开口道:“你在干嘛?”
声音里带着点台湾腔的嗲里嗲气,但他说起来又是十分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