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 纤手柔心(四)

囚龙镯 风灬傲 2100 字 15天前

还有杳无音信影子——胡风。

老鬼的一席话提醒了唐锻,要说知根知底,有谁比花郎更了解影子胡风,

这家伙神龙见首不见尾,传说一年只做一次案,

得手后便蛰伏起来,想想都可怕,

他可能是你身边熟人,平时低头不见抬头见,可谁都不知道背地里干的却是见不得光勾当。

花郎是最好的突破口,彼此在这个行当里浸淫多年,

行苟且之事,没有不透风的墙,这招以毒攻毒实在太高了,

何况此刻花郎就像一只待宰的羔羊,时时刻刻想抓住身边救命稻草。

逮捕花郎纯属侥幸,花郎知道狡兔三窟道理,

平常从不在一个地方睡上两天,这些年盗得金银财宝都叫他分批藏起来,

并且在帝都城内和郊外置下十几栋大小不等房子,每天都以不同身份示人,

一副与世无争闲散之人,玩玩蹴鞠,打打马球,喝点小酒,逛逛青楼,堪称神仙一样的日子,

帝都藏龙卧虎,这样纨绔子弟自古以来从不缺少,

每天都发生一掷千金故事,成为坊间热议谈资,

没人去问他们口袋里钱的来路,只要你有钱,你就是上帝,大爷,所有的方便之门都为你打开,

这日来到新开青楼叫满堂红,花郎也是怜香惜玉之人,

几乎逛遍帝都所有青楼,终于遇见梦中情人——小凤仙,

二人一拍即合,都在寻找自己另一半,小凤仙认定花郎是自己命里那个人,

花郎出手阔绰,付出不菲银子,把小凤仙八抬大轿迎娶入门。

花郎金盆洗手前做了最后一起大案,盗取帝都独孤家,

事先踩好盘子,确认安全后,果断出手,

这家果然殷实,战果颇丰,盗取满满一背囊金银珠宝,

众多财宝中,有一枚镶嵌水粉色钻石戒指十分的独特,

女人对珠宝首饰天然有着狐狸一般敏锐的嗅觉,一眼就相中,

趁花郎不注意,悄无声息地顺在手里。

花郎看到外面的风声渐渐过去之后,跟自己老主顾接上头,

每个人都有自己渠道,全部销赃,金银重新回炉,

珠宝改头换面,一切了无痕迹,做得天衣无缝。

可小凤仙不知道这枚水粉钻戒来自万里之遥大食国,钻石常见,水粉色钻石不常见,

非常稀有做工绝美,可以说是巧夺天工,物以稀为贵,

不说是富可敌国,也值白银一万两,

这枚钻戒漂洋过海,最初这枚戒指曾经戴在前前朝皇后手上,

辗转数人后,最后持有人是独孤家,一个曾经也是显赫一时名门望族。

这两口子重新把自己包装后,摇身一变,

花郎三十出头,把自己变成一个衣食无忧无所事事富家员外,

小凤仙则按照帝都最时尚样式,把自己从里到外来个大变样,一转眼就变成徜徉与高档场所贵妇。

说到底,一个王朝衰落了,

过去发生的情况,将来也会照常发生,周而复始,

时代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

有头脑的,鼻子灵的有勇气的,在逆境当中不屈不挠,

不向厄运低头,就能够存活下来,并且还获得有滋有味,

而那些观念守旧的,沉溺于往昔荣耀,没有勇气面对现实,最终就会被大浪淘沙。

帝国新建,虽说百废待兴,也带来大把大把发财良机,

出入这些高档场所有钱人,并不是每个人都有厚重的家族史,

更多的是在乱世里大发横财的人,中央帝国的开创,

那些最先致富的人第一步就是想方设法把自己洗白,镀金,变成令人尊重的上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