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陛下,”陈志听了急忙给隆庆帝科普道,“如今已经是十月天,往后日子越发冷了,到了霜冻,便得停工,朝廷与流民乃是签署了一年的劳务,停工期间,工钱也需照付!”
隆庆帝听了这才想起朱翊釴出的这倒霉劳务条款,不由得内心大骂朱翊釴败家子,这一年劳务签下来,劳工们不管是刮风下雨停工,还是赶上节假日停工,朝廷都得按日薪给足银钱。
百姓们是摆手称好,可隆庆帝他心疼钱啊!
这白花花的银圆,就这么花出去,多糟践啊~!
隆庆帝虽然不敢苟同,但朱翊釴这条政策下发下去后,北直隶各府县的经济确实是提高了不少,那些士绅商贾们雇佣人,全都的按劳务合同请人,不签合同,劳工司查到了,就是非法雇佣,直接就是重罚。
就是你家里的奴仆佣人,也必须签订劳务合同,大明是不承认有卖身契这一说法的,至少朝廷官方是不承认的。
也不允许私人蓄奴,除非是官府奖赏,那另当别论。
士绅地主们的口中说法,管这些签订了卖身契的奴仆,为义子,声称不存在劳务雇佣关系,但劳工司可不管你这些把戏。
只要非直系亲属,帮你做工,你就得签合同,不然一律归为非法雇佣,查到就是重罚。
已经有一些举人身份的士绅,因为非法雇佣,且拒不认罪,被礼部直接削去功名,十年寒窗算是白吹风了。
更有些商贾,多次明知故犯,连执照都被税务厂给直接吊销了。
签订了合同,敢不发放工钱,那就是刑事案件了,各地的大理所可是很乐意接受这些案件的,一来证据明确容易判罚,积累的案件多了,升官也就快了。
二来,被告输了,大理所可是要出具罚款的,到时大理所还能得一份银钱收入不说,所里经费多了,他们小日子也能好过些不是。
劳工们有了钱,且雇主不敢故意拖延他们的工钱,有了银钱,他们在府县生活,所消费,到时各地税务所可都是明码标价的向那些商家收税的。
经济流通起来,就是朱翊釴为什么要将规定摁的这么死的原因,唯一的原因就是让北直隶的银钱流通起来,让商品更加繁荣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