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拱直接出口否决道,“大宗护养小宗,小宗亦可自行谋求出路,若一味索取,累大宗之得失而养闲散之小宗,则大小宗皆亡!”
“舍闲散纨绔之小宗,而大宗得以奋进,则百姓轻减负担,我大明才可重振旗鼓,再创辉煌!”
“荒缪!”
陈瓒正色道,“陛下,此危言耸听之论也!”
“且不说远,先帝便是以小宗入大宗,若以高首辅之言论,天下皇明之小宗皆乃纨绔,何来先帝再续我皇明之基要!”
陈志在一旁默默观察殿内众人的争吵,此时虽明面上是在讨论大宗小宗的问题,然实际却是,触及到了儒家最为根本的宗法制。
高拱提出,就应该直接分家单过,且三代之后,朝廷不再对三代之后的小宗进行封爵,以减轻朝廷的负担。
其实大明的藩王宗法制,已经被大明的皇帝们修修改改过三回了,第一回,是靖难功成的永乐帝,直接将各地藩王的军权收归朝廷,只保留各地藩王赐田的食邑。
说大明的藩王自己的王府田庄都要被各地的官员把持,得多大的官,才能直接把持住王府的钱财命脉,便是皇帝派遣过去监视的太监,都不敢说能把各地藩王府的钱财完全把住。
一个小小的地方六品县官,敢直接朝藩王要王庄的收税权,怕是有点不自量力了。
不说远的,就是在正德帝时,南昌宁王朱宸濠,在地方肆意杀害地方官员,私自募养死士,王府的多代积蓄,就足以支撑起他起兵叛乱。
可惜宁王遇到了王守仁,仅三十五天,便宣告叛乱失败,速度之快,法鸡直呼内行!
这第二回改制,便是成化帝,直接削减各地藩王的岁禄,将永乐帝时加上去的岁禄直接打回原形,且大幅限制地方藩王私自侵占百姓田地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