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西北开发(二)

对于陕甘宁地区的政策,在这次乾清宫小会议上,洪治帝就明确表态,“运往陕西的粮食,全部从粮食总司内拨给,就近运输,从西川等地优先。”

没办法,计划中的津洛长铁路,还在规划之中,此时就是天津大沽,山东莱州港囤积了大量从南洋运来的粮食,也没办法给陕西运输过去。

只能是从天津大沽港装上火车,往真定府拉,然后在从真定府处,通过马车往洛阳运,在转到长安府。

这期间,需转手多处府县,调度就成了粮食总司的关键问题,沿途的盘剥的问题,全都需各处的巡抚衙门进行关注。

这对于大明粮食总司的人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挑战,也是对大明各个府县基层官吏的一次考验。

陕甘宁地区的新法问题,内阁几位大臣一致认为,宁可减免降税,也不能一地二法。

新法以钱代物必须全大明施行,这是不可更改的,无论是何处布政司,一律不得更改,为的就是防止以后有人将旧法‘死灰复燃’。

商鞅死,而新法续!

人亡政不可息!

乾清宫内,洪治帝与众位内阁大臣在用完晚膳之后,就西北问题,还在彻夜秉烛,就内阁首辅高拱提出的‘西北工业发展大政’,进行商议。

高拱认为,既然西北地,尤其是甘宁地区,环境不适合进行农耕作业,是否可以进行钢铁及军械方面的制造。

对此,几位内阁大臣意见出现了分歧,陈志是坚决站在了高拱这边,认为可行,陕甘宁地区的矿产资源,能够支撑得起,就得大力的发展。

况且还有山西这个资源大奶妈在侧,关中完全可以复刻京畿地区的模式,进行工业大发展,带动其地的产业。

但赵贞吉等人则是以时局安危考虑,认为兵工厂等器械重要公坊,必须掌握在朝廷可控范围内,陕西毕竟距离京师太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