栗眠指着死者周围,对二人道:“请看,这里并没有打斗过的痕迹——也许这还不够说明杀死格林的是他熟悉的人,但另一个因素是,这里没有蜡烛。”
“蜡烛?”蒂亚反问。
“是的,格林既然在夜晚出行,又是他初来乍到的艾兰德城堡。为了不摔跤引起动静,那么对于格林来说,最好的选择就是携带蜡烛。”栗眠解释道。
“可是烛光也有可能吸引人,比如在夜间巡逻的仆人。”布鲁斯道。
“如果遇到仆人,格林只要谎称‘自己是半夜出来找厕所的,结果不小心迷路’就可以了。反正艾兰德城堡这么大,客人迷路也是很正常的。哪怕是偷完金块后,走路姿态因为金子过于沉重而变得异常,仆人也不可能去搜客人的身。”栗眠回道。
丢失金块的体积大于两立方分米,但小于三立方分米。这样的大小,格林勉强可以将其藏匿在衣服里。
“如果这样——”栗眠弯着腰,双手摸着自己的腹部,假装有一块东西藏在那里,“以格林的体型,哪怕身上藏着金块遇到别人,也可以推说自己腹痛。但与此同时,他最好有个同伴帮他拿蜡烛。”
布鲁斯又问:“为什么不是杀死格林的凶手,带走了格林的蜡烛?”
“那么,凶手为什么要这么做呢?”栗眠直起身,反问他。
凶手杀死人后,在负重100斤的前提下,为何还要多费心思去处理一根小小的蜡烛?
更有可能的情况是,现场只有那么一根蜡烛。凶手为了照明,只能带走它。
“你们知道死者在这里有什么熟人吗?”栗眠问道。
在海滩上第一次见到威尔森·格林时,他似乎是独自一人。
西格丽特摇摇头:“格林先生是独自来赴宴的。”
栗眠努力回忆着死者在昨晚宴会上的表现,那时候他还活着,一个劲儿地试图往米斯特里的身边凑,倒是没见有和别的人亲密交谈过。
“那个,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听见。”蒂亚迟疑道,“刚才发现格林先生死了的时候,客人中似乎有谁说他……
死不足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