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还是怕对方背书时,一个不注意,锄头直接锄到他们脚上!
就像安景之想的那样,前世林家旺也被大队长找来,要让他去参加公社的培训,但林家旺当时拒绝了。
他原本就不喜欢医术。
这一辈子有安景之的影响,林家旺又提前为之准备了一个多月,大队长一提,他当即就同意了。
“县里那垃圾回收站的人消息可真灵通,今天大队长找我说公社培训的事儿了,明天就出发。”
回到家里,林家旺说起这事。
林明月惊讶道,“这么快就要走吗?走几天?”
林家旺咋吧咋吧嘴说道,“半个月左右。”
“那吃饭的问题怎么解决?”
“到时候直接上公社医院吃食堂就行。”
林明月当即回到自己房间找出钱和票,数出足够的钱票一把推到林家旺的手里。
“爹,这些你都拿着,出门在外,吃好一点,要是不够了,您找人回来给个信。”
半个月十块钱还有粮票,一个人吃怎么着也够了。
“够了够了。”林家旺笑道。
“爹,这送给你,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到时候您听到啥就记下来,回头也有地方查找。”
安景之也回到自己房间,找出原主的笔记本和钢笔。
反正这些东西他用不到。
林家旺是真有些惊讶了。
原主有多宝贵钢笔,他可知道的一清二楚。
本子是他闺女买的,钢笔是对方自己带来的。
都穷成那样了,也没把钢笔卖掉。
现在居然舍得送给他。
实际上那是原主在地上捡的。
“真送给我?”
安景之无所谓的说,“都拿出来了,我还能骗爹你不成?”
“反正我在家也用不到,您正好需要,就拿去用。”
林家旺试探了一下对方的诚心后回绝道,“算了,我用铅笔吧,写错了也能擦掉,这钢笔还要抽墨水,麻烦。”
“本子倒是不错,本子留下,钢笔你拿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