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2章 诗仙一世,谋算唐皇

林昊在干什么呢?

却说昔日捉住阴阳鱼时,他灵应的几个缘法。

其中一道很有意思,他以往剽窃的诗歌太多,很多流传于人间。

天命应缘,叫他下凡做一世诗仙,以全人道因果。

所以啊。

他在红楼和人斗酒,张扬豪放风流倜傥,真乃谪仙人下凡。

短短数日,林太白深受怜妓追捧,写下不少缠绵悱恻的诗篇,淮舫轻歌曼舞,换了新调调。

他的盛名,很快传遍长安乃至九州,多少官家小姐怀春,心里奉至偶像。

时年。

林太白科考功名,赴任地方做了几年官,因见不得一些勾当,挂印扬长而去。

他官做的不赖,奈何文人风骨,见不得恶心事。

林太白心中烦闷周游天下,路上盘缠全靠借,好友们的慷慨支援。

这一旅游,停不下来了。

寄情山水,一篇篇诗歌流传出去,别人尊称他为诗仙,这不是应分的嘛。

什么?

皇帝传旨给他写诗?

去你玛德!

林太白鸟都不鸟,特立独行。

然而他蓦然回首,发现自己身无长物,肩不能挑手不能提,怎么还好友的债务呢。

大兄弟,留步。

写诗啊。

可惜,皇帝死了。

新皇登基。

林太白已年近四十,仍然是个浪子,他回到久违的长安,住在永乐坊,靠怜妓们养活过日子。

写写小词,喝喝小酒。

还个债…

人们传他,奇人也。

仙?

有了铜臭味,算什么仙。

新皇帝对林太白很不感冒,奈何新宠的爱妃,是他终极粉丝。

唐宫夜宴这日。

皇帝特别下旨,召李太白进宫。

这夜宴真真奢华,别苑大的不像话,林太白看傻了眼,心中暗自不屑,这等靡费此朝大去之期不远矣。

但是有美酒,美人,美金。

好吧将就留下,寻个地方一躺,美滋滋。

“林太白,陛下有旨,命你为贵妃写诗。”

“拿笔来。”

“快,拿笔。”

林昊翘着二郎腿,抬眼看内官,道:“说…请吾写诗。”

“你!好好好!”

“请太白写诗。”

“这才对嘛,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