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文这个宅男,爬楼梯对于他来说是一项极限运动。
当他到了的时候,站在门口气喘吁吁地惊呼。
“天啊,这里是遭贼了吗?”
苏非站在阳台上没空理他,因为她看见了一个熟悉的东西。
被黑猫带到地上的东西,一只苏非再也熟悉不过的兔子玩偶。一个黑壳的笔记本,笔记本看起来有些年头了,笔记本上一把铜色的小锁。
苏非将兔子玩偶捡了起来,在兔子玩偶的肚子里,有半张纸,纸上面打印体的兔子童谣。
天气闷的让人快透不过气来了。
凯文还在厅里抱怨。
“天,这味道太难闻了,怎么一股猫尿味儿?”
他走到阳台边。
“这么热的天,空调不开,这是要热死人吗?”
他把窗户打开之后,又觉得不妥,将窗户关上,在茶几上拿了空调摇控器将空调打开。
“姐夫呢,他人去哪儿啦?”
苏非没理他,他继续。
“是进小偷了吗?要不要报警?”
苏非回了话。
“凯文,这里没你事情了,我一个人待一会儿。”
“行,我去外面吃碗面,有事你给我打电话,姐,不管发生什么事情,千万要冷静啊,我就在门口的便利店里吃面。”
凯文走的时候,带上了门。
这是一个带有密码锁的笔记本,这个黑色的笔记本苏非熟悉。
那是她送给罗素的毕业礼物,密码很简单,4个8。
她尝试将数字都调到了8,锁就打开了。
笔记本显然是经常被翻动过,页面不仅微卷还发着黄。
翻开的时候,接连好多页都是空白的,就在苏非以为这就是一本空白笔记本的时候。
有字的页面呈现在苏非的面前。
写日记的人比较谨慎,第一篇日记写在了笔记本的中间位置。
不仔细翻很难发现。
第一页日记的日期是2011年6月10日,那天,苏非他们刚好高考结束,寒窗苦读12载,终于可以解放了,不出去放飞一下自我都对不起苦逼的青春。
第一则日记是这样的。
201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