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当是他们多出了些帛金!
但平白多养个孩子,谁家都不愿负担,白玫瑰自己也不想去不熟的人家寄人篱下过日子,就说自己有地方住,也有点存款,高中大学都可以住宿等等。
远方亲戚,父母同事之类,怎么可能十分了解他们家的具体情况,但是理所当然把他的话当真,并且表示放假的时候欢迎去他们家做客,然后每人或多或少又留了点钱给她,就纷纷告辞了。
同时又几天后,房东气急败坏的回来,把租金和押金之类都退给白玫瑰。
便把她撵出去了。
其实人房东的态度也没毛病,虽然白玫瑰的父亲不是在出租屋死的,但她母亲确实死在了出租屋里,后来丧礼虽然也没在出租屋里办,可有些东西,确实有暂时存放在出租屋里,任谁是房东都会觉得晦气,要不是看在他们家就剩个小姑娘,吵闹一番,扣掉所有押金。
顺带着索要些赔偿,都不过分。
毕竟以后这套房子,可能租金就要下调了,甚至于不太好租,只能租给不知情的外地人,附近恐怕没人愿意租。
那时候白玫瑰暂时没地方去,一个人精神恍惚的在外面走着,正好遇上了所谓的星探,当时就是觉得对方好歹是个正规公司,应该不会把自己拐卖了。
而包吃包住,她至少能安顿下来。
省下学校的住宿费和房租钱。
所以就糊里糊涂的签了合同。
随后便把从出租屋搬出来的大部分东西都卖了,只保留些许重要物品,父母少许有意义的遗物,以及自己的衣物之类,搬到了那二十四人住的大通铺。
当然了,用公司的话来讲就是,以后她们可能会组团出道,提前住在一起有利于培养感情,增加彼此默契啥的。
不过当时白玫瑰也没得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