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次离开后,忆昔直接跑到了一年后的至冬薅了根少女的毛。

忆昔要做的不是一直陪伴芙宁娜,而是给她留个念想,好不再对未来迷茫。

毕竟留下也帮不到什么忙,就算能也懒。

“我跟你讲啊,至冬女皇真的是个十足的大美人,还有个特别可爱漂亮的执行官,一直缠着不让我走呢。”

忆昔搭起腿,诉说着自己这一年的“丰功伟绩”。

“尤其是女皇,对我有想法,竟然还想和我结婚,你说我这可如何是好。”

“啊?那你答应她了吗?”

芙宁娜有些忐忑的问道,对忆昔说的遭遇深信不疑。

虽然不想阻拦忆昔的幸福,但他们要是结婚了,忆昔来的次数就更少了。

“没有,哥志在四方,对了,从至冬给你带了礼物,这可是拥有仙灵之祖翅膀上的羽毛,会给你带来好运。”

说着忆昔掏出了那根羽毛,主打千里送羽毛,礼重情也重。

其实这些毛忆昔有一大堆,但那些都拿去做成自己媳妇们的枕头了,没带在身上。

未来的芙宁娜:其实这种枕头我也有一个。

“哇,那一定很珍贵吧?虽然不知道仙灵是什么,但一听就很厉害!”

芙宁娜开心的打量着这跟圣洁的羽毛,上面仿佛散发着光辉,给人一种神圣的感觉。

“确实珍贵,不过我跟她关系很深,弄一根还是很好说的。”

“嗯!我会好好珍惜的,这次你打算留下了多久啊,我的意思是过两天歌剧院有场很精彩的魔术表演,错过的话会很可惜。”

“好好好,记得给我弄张前排的票就是。”

忆昔笑着说道,芙宁娜想了想,摇了摇头:

“不用,你跟我坐一起吧,反正在我的子民眼中你的身份不低于我,来见我的人大多都是来问你的,正好借这次机会向大家介绍一下你。”

闻言忆昔回忆片刻,那次确实称得上是神迹。

而且何止是这样,还有人认为我其实就是你呢。

“也好。”

“嗯!那就这么说好了,你可不要偷偷跑了。”

“哈哈,一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