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8章 还得想想法子盘活尚街的企业

萧成阳接过其中一份股权转让书,仔细地看了起来,共有八个方面的约定。

其一,作为乙方的秦辉华成房产投资有限公司拥有甲方候观县尚街镇木材加工厂的全部股权。

乙方的所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厂区32亩国有土地使用权、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等。

其二,收购价格及支付方式方面双方约定收购价格为人民币五百二十万元。

乙方将在本协议签订后的七天内,向甲方支付收购价格的30%作为定金;在完成股权过户等相关手续后的三天内,支付剩余的收购价格。

其三,经双方同意,为乙方设了尽职调查方面的约定。也就是在本协议签订后的三天内,乙方将对甲方进行尽职调查,甲方应给予充分配合。

如果尽职调查结果显示甲方存在重大问题,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返还定金。

第四个方面是有关于股权过户的事宜。

在乙方支付定金后的三天内,甲方应将其持有的“候观县尚街镇木材加工厂”的股权过户给乙方。股权过户完成后,乙方将成为候观县尚街镇木材加工厂的唯一股东,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

收购了这些厂子就得为这些厂子的员工做好安置工作,这也是双方第五个方面的约定。同时也是尚街镇政府最为关切的问题。

双方同意,在收购完成后,甲方的员工将全部由乙方接收。乙方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妥善安置甲方的员工。

其六,双方还设了保密条款。

双方应对本协议的内容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保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

其七,设定了违约责任条款。

1、如果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的损失,违约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是关于合约的最后法律事项的约定。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接下来就是双方企业法人的签章与日期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