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爱的女人,穿着他买的衣服,吃着他买回来的早饭,buff叠满。这一幕让周陆铮的大男子主义得到前所未有的满足。
红色果然适合她,景致本身就白,这一身酒红色的棉袄映衬的她更加光彩夺目了,就连眼尾暗红的泪痣都被衣服上的红反射的鲜艳耀眼起来。
她看起来饿的不轻,但仍然有点嫌弃手里的肉包子,好像这旁人难得吃上一回的大肉包在她眼里不值一提,甚至不配入她的口一样,周陆铮不难猜测要不是她流落此处,估计她都不愿意多吃一口。
这姑娘以前到底是什么家庭条件,就算是那些资本家的大小姐也没她这么娇贵吧?
不得不说周陆铮真相了,别说肉包子了,就是这个年代大部分人一辈子都没吃过的红烧肉之类的,景致都不屑于多吃一口。不是看不起红烧肉,主要是因为不健康,红烧肉大部分都是不好代谢的油脂,多吃容易增加各种心脑血管方面的疾病,不利于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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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顶级豪门有更多高端食材可以代替红烧肉,所以景致来到这平行时空的七十年代不亚于在现代参加了一场变形记。
吃完早饭景致提出让男人带她去昨晚的胡同里走走,怕男人发现什么,景致东拉西扯:“我就是想去看看能不能找到什么线索,没准儿还能找回我的行李呢。”
周陆铮没有立刻接话,只是一脸戏谑的看着她,就在景致快要扛不住的时候,听见他用吊儿郎当的语气说:“行啊,走呗。”
景致忙不迭点头:“好,那我们快走吧。”
现在应该差不多有十点了,家属院只有零星的几个女人围在水龙头附近搓洗衣服,突然看见周陆铮带着一个身姿纤细修长,五官艳丽绝色的女孩下楼,原本热闹的人群像是突然按下暂停键,一个个不约而同的停下手里的工作作,目瞪口呆看着他俩。
“张婶儿,洗衣服呢。”
张婶儿,也就是昨天晚上跟周陆铮换煤球的那个大婶儿:“是呀,小周,这位是?”
“这是我对象,昨天刚过来找我。”
男人接话太快,仿佛就等着人问他俩的关系,马不停蹄的昭告天下,景致想制止都来不及。
这话简直像一滴水滴进滚烫的热油里,炸的场子噼里啪啦,大家七嘴八舌的同时开口,有的是方言,有的是不太标准的普通话,景致一句话都没听懂,就听懂了男人说的:“快了,结婚的时候给大家发喜糖。”
听到此话,景致脸上维持的尴尬又不失礼貌的微笑彻底裂开,生怕男人再说什么惊世骇俗的言论,拽着他落荒而逃了。
男人被她拉的步伐踉跄也不计较,还不忘回头对那一众洗衣服的女人赔笑:“她脸皮儿薄,害羞了。”
那浪荡宠溺的样子,让一众妇女酸了牙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