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后,村委会和村里的妇联象征性地来慰问了一下她,给她拿来了几十个鸡蛋和一箱挂面。村委会里当权的是吕家的人,当然是劝她息事宁人。说是会和吕计昌的父母一起教育他改掉这个打媳妇的恶习。
她不息事宁人能怎么样呢。娘家人一个也靠不上。她出了这么大的事,父母哥弟都没有来望望她。她现在每走一步路都和踩在刀洒上似的。她一个农家的姑娘,十年义务教育没有教给她如何保护自己的人身权利和利益,也没告诉她法院和检察院是为人民维持正义的。她心里,最权威的就是村委会里那帮整天在村子喇叭里喊话的人。
后来的每一天,她都与自己伤痛的腿一起痛着。
每一天都过得无比艰辛。
她开始回想自己做错了什么呢,人生中要遇到这样的人。就因为自己这个没见过世面的村里孩子对一个身姿伟岸的男人的好感吗?这本来就是一个圈套。好人家的女儿,定亲的时候是要提前打听一下孩子的家世和人品的。父母家风,少一样都不成。所以。媒人就盯上了自己这个重男轻女,见财眼开的家庭。自己就是一个被人看上的猎物,挣扎什么呢?她觉得自己不如猎人网里的猎物,人家受的不过是一刀之苦,而自己哪一天不是走在刀尖上的?无休无止,还死不了。
想到这里,她的眼亮了亮。
当一个软弱的人不再怕死的时候,当死亡成为苦难的救赎,当她看透亲情的自私与虚伪,不,不是虚伪,她们实实在在的不需要自己这个女儿,虎毒尚不食子。而她,就是被送进虎口的小羊崽。
当她把一切都置之度外的时候,她腿上的伤奇迹般得恢复的更快了。只是一层一层的脱皮让她痒得钻心,一夜一夜的都不能合眼,夜里她把自己的手用衣服绑在床头上,怕一时忍不住就把长好的新鲜的肉再一次挠得血肉模糊。
她太难了。地狱也不过如此吧。
李兰月的腿经中医草药敷了多次,最终治疗结果在她惊人的自愈力面前还算是成功的。她的腿还是能和普通人一样走路。而恢复过程中的痛苦与艰辛,她所受的那些个活生生的剥肤剔骨般的人生体验,没有办法让人知道。感同身受,是一个很虚泛的词。你没有穿着她的鞋子走过路,怎么知道她的鞋子夹了她的脚呢。也许你穿就正好了呢。
这世上不存在感同身受这回事。除非大家在同样的环境里浸淫过。而那是不可能的。
每一滴水都有它的独特的轨迹,
每一片叶子都有它最爱的风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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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尚且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