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噗嗤!”
当托马斯的手离匕首不到三厘米时,少年手腕翻转,以另一个角度抓住匕首,狠狠扎进了托马斯的掌心!
鲜血飞溅,哪怕托马斯这种长年在下城区摸爬打滚的无赖,也没料到这名少年明明蒙着眼睛,却准确无误地把控着距离和方向,一气呵成地刺出了这极度刁钻狠辣的一剑!
“滴答、滴答、滴答……”
托马斯捂着受伤的手掌,退后三步,红色的液体流进碎石路的缝隙里。
“你是亚伯·兰斯!”托马斯咬牙切齿地挤出少年的名字,“混账!混账!biao子养的杂种!妈的、妈的!老子要把你碎尸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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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猜得不错。
除了这名从橡果村到莱茵城不久的少年,没人敢刺伤【沉默的贼鸥】。
尽管托马斯扬言要杀了亚伯,他却从来没见过他。兴许在托马斯心里,亚伯跟所有下城区的囚徒一模一样,长着千篇一律、神情麻木的脸,眼睛偶然转动,只有对莱茵城深入骨髓的憎恶。
亚伯反其道行之,他模仿着安特杜尔港口小水手的青涩姿态,操着一口从诺拉商人剽窃来的声调,让托马斯误以为他是个刚登录莱茵城不久的外国少年。
真诚、热情、大嗓门,态度总是略带挑衅,以此掩饰内心的不安。
亚伯用精神力观察托马斯的一举一动,他不需要视力,这个恶棍在他的灵界中无从遁形。
刺伤托马斯的匕首是亚伯30铜币买的廉价货,不怎么锋利,本就有卖艺装饰的用途,可亚伯给它的刃口涂满了魔药,【夜盲症】的毒素顺着鲜血,侵入托马斯仅存的眼睛里。
海风吹起亚伯卷翘的细发,他是天生的冒险者,在遍地是安于现状之人的依兰王国显得格格不入。
偷袭得逞,亚伯拔出他的武器,肾上腺素激发出年轻身体的十二分潜力,如同一阵狂风朝托马斯冲了过去。
“锵!”
托马斯没受伤的左手抽出斧头,与坚硬的金属碰撞。
两者相撞时火星飞溅,他们的目光相遇,亚伯的绿眼睛中杀意涌动,仿佛街角被逼到绝境的瘦猫;相比之下,托马斯像条慢吞吞的鳄鱼,无神的视线于亚伯的脸上游离。
忽然,他发出嗤笑。
托马斯以为亚伯·兰斯跟少年的他一样,学了多么不得了的呼吸法,直到他用一只手防下对方的全力一击。
“当!嘶啦——!”
金属刺耳的滑动声响起,托马斯的斧头往上一抬,挑得亚伯的重心朝后荡去,他踉跄几步方才站稳,虎口发麻,手臂止不住颤抖。
经过【暗夜】的洗礼,亚伯今非昔比,可托马斯纵横下城区整整五年,岂是刚开始打架的小鬼所能抗衡,无论力量、身手或反应,正面对决的亚伯没有一丝一毫的胜算。
血腥的味道,以及食物被踩烂的味道弥漫。
一颗苹果滚到亚伯的脚边,他目不斜视地盯着受伤的独眼男人。
骤然爆发的战斗令所有人猝不及防,桥上的商贩、顾客和行人匆忙收拾着值钱的东西,乌泱泱的人流向下城区一泻千里,路过亚伯的却寥寥无几,因为他的身后是上城区。
踩踏声、惨叫声、哀嚎声、呼喊名字的声音此起彼伏,托马斯笑得充耳不闻,用受伤的手往衣服上擦了擦,留下斑驳的血痕。
“小子,《依兰法典》有条规定,不允许公共场合私斗。”他居高临下地看着咬紧牙关的亚伯,“现在跑的话,指不定能在死前爬到上城区的范围。”
傲慢,这是好事。亚伯想,傲慢会拖延他的行动速度。
格兰特领图书馆的小说中,决斗的主角好似是黄昏时的亚瑟王,注定胜利,亲身经历的亚伯却要反驳,战斗分明是一场瞬息万变的麦克白,每次决断都可能决定最终的结局。
逃?
看到托马斯出现在桥头的刹那间,亚伯就下定决心。
他要杀了这个人——没有第二种妥协。
正面对决无法胜利,那么,合上托马斯那双阴森毒辣的眼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