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我意识到什么睁开眼睛的时候,左手已经被身边人牢牢的握住。
我看着两只仿佛被强力胶粘在一起、怎么都分不开的两只手,不知所措,只能傻傻的看向秦彻。
秦彻的眼睛仍然盯着前方,左手放在膝上,右手握着我的手,方向盘居然没有人管!
这是不能同年同日生,强要同年同日死的意思?
别呀,活着多好,殉情什么的,真的不值当。
心里这么想的,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没控制住自己,话就顺着嘴秃噜出去了。
“二二,你这是想拉着我殉情吗?”
说完,我用力的拍了一下自己的嘴。
说的什么破话,殉情殉情,得先有情才有殉情,情之一字用在我和秦彻之间,为时尚早。
我不过脑子的胡嘞,秦彻居然被影响到了。
他冷白的颈子开始泛起一层华丽而神秘的粉色,颜色寸寸上涨,很快爬到他耳根,接着是下颌线、脸颊,最后,连眉心的肌肤都灿如新樱。
梧桐你这脸皮是得有多厚,才把一个大男生给说得脸红脖子粗。
真想把嘴缝上。
“自动驾驶,有路线的,不会死。”
哦,这样啊,是我孤陋寡闻了,窘。
左手被越握越紧,热得我手心都出汗了。
“那个,我左手不太舒服。”
“嗯,”秦彻一本正经的应了我一声,视线仍不离前边的路面,“我觉得挺舒服。”
“可是,这是我的手。”我有权让我的手过上不出汗的日子。
“也有我的,严格来说,这是咱们俩的。”
“放开,老握我的手干嘛?刚才在清吧是,现在也是,你到底要干嘛?你妈不是给你找到联姻对象了吗,我可不想被三儿。你这给我整的名不正言不顺的,算怎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