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身旁穿着同样靓丽的女孩儿跟着附和道。
我无奈的笑了笑,本想解释一番,可话到嘴边,又憋了回去。
我咋说?
总不能说我被人崩了一枪,当了四年的植物人,啥都不知道?
这事我自己说都觉着挺离谱,更别提这些普通人了。
女孩儿见我如此的不解风情,傲娇的扭过身子,生起了闷气。
她的同伴见状将双手环抱在胸前,颇为不忿道:
“看你拽的那样,你不会以为自己是沈从文吧?”
音落,我甚至分不清她是在夸我还是在骂我,只能失笑摇了摇头,没有说话。
火车南行,一路上,我不停的从别人的口中听到关于我的故事。
在故事中,我简直是正义的化身,人间的典范,乱世的枭雄。
他们选择性的忽视刀光剑影,只保留了我光辉成功的一面。
他们在羡慕我,我也在羡慕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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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时光能倒流,我宁愿做个普通人,平平淡淡的活着。
没有血雨腥风,有的只是茶米油盐,相夫教子。
深夜,原本喧闹的车厢响起连绵起伏的呼噜声。
我则拄着下巴,静静的望着天边的月牙,不知在想些什么。
忽然,过道响起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
再然后,两个鬼鬼祟祟的小偷当着我的面,拿着一把小刀,竟明目张胆的开始划割对面女孩儿的书包。
见我目光异样,望风的小偷甚至还不忘冲我扬了扬手中闪着寒光的小刀,其威胁意味不言而喻。
我本不想多管闲事,毕竟女孩二人与我没有任何关系。
但想来她俩长途跋涉不买卧铺买硬座,家境应该不是很好。
思索片刻,就当小偷快要得手时,我冲他俩摆了摆手。
望风的小偷眉头一皱,附身凑到我面前,面露凶相道:
“你踏马啥意思?”
我拿起钱包,从里面抽出几张蓝钞,递给小偷,低声说道:
“都不容易,这些钱就当你哥俩的辛苦费,中不?”
小偷被我的行为弄的一脸懵逼,待回过神来,他接过钞票,满意笑道:
“你小子有点意思,行,给你个面子。”
“谢了。”
“超子,走。”
......
深夜,省城,文锦大厦内。
“还没找到?”
“周总,整个省城都掀翻了,没找到......”
周锦俞闻言眸光寒意更盛,一把拿起桌上的水晶烟灰缸,猛的砸向吴勇的脑袋!
嘭的一声,吴勇的额头被砸的血如泉涌,但他一声没敢吭。
周锦俞紧攥拳头,声如寒霜道:
“周日之前找不到从文,你就不用活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