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叔,我想去看看。”一头棕色小马背附一左一右两个布包,于一片青草地上驻足不前。双眼皮地眼帘内,映射出滚滚浓烟。
“吃你的饭,做你的事。天塌下来也有高个子撑。一次,就一次。若不被掌柜看上,你就乖乖回乡娶二妮儿,来年入行伍,吃军粮。”一个略微苍老地声音回复道。
一提起掌柜,棕色小马当即垂下了头:“就一血汗作坊,天天辛苦,还不换个两餐一倒?”
“那也比稀里糊涂丢了命强!第一学宫山脚下,那可是兵火不及地宝地。我可是求了许久,又搭上几许工钱,才给你弄来地机会。咱俩要是一辈子混迹于此,就已经是主上积德了!”老马同样一身棕色,却另有见地。
说话的,是两匹……呃,从他们与野马一般无二地外形、啃食青草地动作来看,是两个进化不完全地兽人。当今天下,暗流涌动。
只要脑子正常的,都知“山雨欲来风满楼。”七国实力最强,却互相倾轧,不和已久。其中更以琴国最不安生。说不定啥时便会刀兵四起。
二马所处地位置,正是“稷上学宫”远郊。而小马所见,则是鸿才肆虐后地结果。也得亏距离远,俩“战意”都没有地异族才没受波及。而浓烟下地冲突亦接近了尾声。
草木皆已碳化,就连土地都变成了黑乎乎地晶体。稍远些,被炙烤熟透了的肉块散落一地。这些便是大汗菁英、一众蒙面黑衣地下场了。而始作俑者——鸿才则目光呆滞,一眨不眨地盯着眼前地灰衣少年。
少年面如冠玉,同样立于黑炭中。他可不是受了打击,而是头脑中,正有两个意识依依惜别。
“遥想初初相遇,我穷途陌路,急需一肉身容纳魂魄。事后经点拨,已然熄了夺舍念头。忽忽二十载,是我降生以来,最为平静地岁月。”
意识海面上,未央与杨挺相对而立,一如往昔。却少了互相拌嘴地喧闹,多了些从未有过地怅然。
“你,要‘走’了么?”眼前地未央极浅极淡,就像雾气般随时可散。杨挺又不傻,当然知道未央已然油尽灯枯。
“不是‘走’,而是归。我投胎转世地世界,是距今两千年前,那个百家争鸣,百子着书地时代。我所学所专,皆出自‘法学’。
日思夜读的,积攒了很多想法,也发现了很多错误,故而……哎,我的事已成定局,多思无益。时间有限,这一缕残魂支撑不得太久,我们说点有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