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养你是为了啥啊!”
拉普兰德偏过头去,嘴里吹着口哨,似乎没有听清俾斯麦的话。
而此时奥古斯都和那个干部也跟了出来,奥古斯都仔细想了想,自己确实没见过对面这种衣服,连长得相近的都没有。他实在是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惹过她们俩。既然这样,那来者很可能就是其他人雇来杀自己的。可是,除了那个据说往龙门逃的夜莺夫人,还有谁敢接下来针对家族大家长的委托啊?还用屠杀总部所有人的方式来刺杀自己,这不是闹吗?
不过奥古斯都也没有直接开口问俾斯麦是谁,这种事一般都打完了再问。两拨人在走廊中对峙,只有一只拉狗子不合时宜地举着摄像机在俾斯麦身后拱火。
俾斯麦已经用绳子把手枪系在了腰间,这个弹鼓中的子弹已经所剩无几,现在换弹鼓肯定是来不及,那就只有靠手中的剑了。反正拉普兰德不会坐视自己被对面杀死,俾斯麦吸一口气,摆好架势,左手抬手将最后的几发子弹射出。
虽然说距离这么近基本上指哪打哪,但是压根没瞄准的俾斯麦这几枪的精准度只比战地的肌肉萎缩人好一点,让奥古斯都被迫躲避子弹让开道路,俾斯麦趁机穿过两人的阵型来到后方,与左手烧伤的干部交手。
俾斯麦的本意是柿子先捡软的捏,结果闯过来才发现人家从房间里出来之后已经带上了一面小圆盾。好家伙人家是用剑盾的啊!
那这对于俾斯麦来说还真不算很软的柿子,但总比应付奥古斯都大家长要好得多。
俾斯麦先手两记上撩,逼得干部向后闪避。由于是剑盾,劈砍可以被副手的小圆盾挡下,所谓的回弹影响他的程度就非常小了。虽然对方的一只手被烧伤......但是用这种小圆盾又不怎么费手,他的主手既然没有受伤,对于战斗力的影响就不大。因此对于俾斯麦来说,撩击和刺击才是比较好的进攻选择。
对于干部来说,他也只能勉力支撑而已。圆盾固然可以挡下对方的攻击,但是自己的剑也没有办法威胁到对方。短剑的刺击很容易被迅捷剑的拉花护手卡住,斩击则会被剑身格开。更何况自己技不如人,几乎找不到什么反击的机会,俾斯麦只要拖到对方露出破绽,就可以将其格杀。不过奥古斯都不会给俾斯麦这个机会。现实不是好莱坞式回合制战斗,二打一时偷袭肯定是必不可少的一环。年轻的大家长已经换回了自己的短斧,左手在斧刃上一抹,暗紫色的火焰升腾而起,从背后直取俾斯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