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马告诉我,矿务局即将发布的剥离改制工作实施细则,对受让者的资格有严格限制,要求必须有煤炭行业从业经验,有相关实体企业为依托,有保证使受让企业继续运营的能力,并不完全是外界传闻的“价高者得”。价格固然是最主要的因素,但并不是唯一标准,还是要参考领导小组成员的打分,决定最终的受让者。
我问老马,为什么还没公布的文件内容,你却了解得这么详细?
老马回答说,虽然局长书记才是剥离改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但这项工作实际是由刘副局长一手操作的,为了保证劳司煤矿这双靴子能平安落地,刘副局长制定政策时,会征求我的意见,让政策能尽量对我有利点。
老马这么一说,我才彻底搞明白,为什么他和刘副局长都认为,林子龙是他们心目中最合适的“白手套”。
此次改制剥离的小煤矿,性质上都是集体企业,至少也披着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外衣。
所谓的改制,就是改变企业的所有制性质,总不能换汤不换药,再把这十几个煤矿转让给集体性质的企业吧。更不可能逆潮流而为,开历史倒车,把这些既没有规模,也没什么经济效益的小企业收归国有吧。
结果只可能有一种,受让者要么是个人,要么是民营企业。
古城县的煤炭产业虽然很发达,小煤窑数量众多,但大多处于散兵游勇状态,年产量超过五万吨的屈指可数,形成规模效应,有一定实力的,除过北部片区以红旗煤矿为核心的梁氏兄弟外,也只剩下中西部片区名下有三个小煤窑邢清明。
梁氏兄弟和邢清明都准备参与此次竞标,不可能为老马所用。
老马当然可以目光向外,从古城之外找能替自己出手的人,但外地符合竞标条件,值得放心的能用之人,短时间内到哪儿找啊。
在这种情况下,手里有两个煤矿一个洗煤厂的林子龙,自然而然成了老马的首选之人。
老马自认为和我的关系不错,除了有工作上的合作外,还曾经联手打过擦边球,这种交情可不一般,双方肯定有信任基础。
何况我还是矿务局的在职干部,比较好沟通,也便于控制,所以深得刘副局长和老马的青睐,所以在已经被拒绝了两次的情况下,老马还是不放弃,坚持要借用我的名义。